本篇文章1668字,读完约4分钟

第一,重返工作岗位的目标

我市大中型超市(包括生鲜配送、各种连锁店)企业和其他流通企业(小型杂货店)将恢复工作,由当地县(市、区)主管部门安排具体工作计划。

二、复工要求

1.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在防疫期间恢复营业的中小超市(包括生鲜配送和各种连锁店)企业,必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防疫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的防疫班负责防疫工作;有必要制定企业防疫和复工计划,包括领导制度、职责分工、调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响应等。,并有必要指定具体负责人实施。

2.严格落实连锁店、便利店等经营场所的主体责任。

各连锁店、便利店等经营单位应按照防疫要求,严格执行店铺环境卫生整治、消毒、店员保护、客流控制等防控措施。在疫情期间,所有商店都销售散装食品和现场食品生产和销售。应采取预称重措施,以避免因顾客直接接触食品而造成的人为交叉污染风险;引导和安排专人处理废弃食品,更换包装和消毒后再返回货架,引导企业在散装食品销售柜台等关键位置设立导购卡,提醒顾客在防疫期间要慎重选择,避免放弃购买,以免影响二次销售;安排专人负责新鲜称重处和出纳室的秩序,防止人员拥挤;停止“品尝”和所有营销和展览活动,不提供任何餐饮。

金华市食品流通行业复工要求

3.严格执行人事管理措施。

企业复工后应做好对复工人员的防疫调查和控制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复工人员健康监测和预防指导意见〉的通知》(省防疫办[2020]7号)的要求,对复工人员实施隔离和观察措施,加强对员工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防护知识并落实预防措施,全面落实个人防护。对员工和配送人员进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并确保他们佩戴口罩工作。出现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金华市食品流通行业复工要求

疫情解除前,企业不得在疫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疫区招聘新员工,不得安排员工前往疫区。

对于新聘人员,要严格检查其在过去14天内的流动性,做好登记和体检工作,确保安全进入。

4.严格落实开工和复工条件,实现“六到位”。

(一)员工,特别是回湖北、温州、台州工作的员工,以及新录用员工的基地必须登记到位;

(2)疫情警报解除前,湖北、温州、台州必须落实禁止从业人员上岗制度。

(3)当地的防疫和控制措施必须到位;

(四)必须落实防疫领导小组和专门人员的职责;

(5)企业区域,特别是食堂、电梯、现场生产销售和散装食品区域等敏感区域,必须有公共卫生管理和消毒保护;

(6)加强库存商品的检查,避免过期变质食品的销售,确保台账登记和销毁,检查必须到位。

5.严格执行标准化消毒制度。

以环境消毒、器具消毒和人员消毒为重点,加强散装食品区、现场生产销售区、人员通道、收银通道、电梯、手推车和制冷设备等重点场所和设备的清洗消毒频率,避免使用中央空调节,定期清洗消毒空空气过滤装置,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消毒工作。

6.严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各地要加强对获准开业网点防疫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巡查,对不落实防疫措施、不严格执行规定、造成被动防控工作的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

7.关于小杂货店恢复工作,当地县(市、区)主管部门将安排具体工作计划,主要如下:

(1)人员控制措施。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归国人员健康监测与预防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对员工进行每日岗前健康检查,确保其戴口罩上班,出现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该场所的消毒措施。每天对营业场所、货架和制冷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并做好记录。

(3)库存检查措施。避免出售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并确保记录分类账和销毁情况。

(4)加强检查,落实营业场所主体责任。督促经营单位按照防疫要求,严格执行商店和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店员保护、客流控制等防控措施,疫情期间不得提供膳食。

温馨提示:

搜索【金华新闻网】官员(身份证号:金百达),关注后在聊天对话框中回复【简历工作】,即可进入金华市企业简历工作监控审批系统、简历工作指南等。

回复【肺炎】获取最新疫情消息、最新交通管制和发热门诊机构名单。

标题:金华市食品流通行业复工要求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1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