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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人和连带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都出席了董事会会议,审查这份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冯、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宪水、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寿生声明: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动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而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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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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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1号》定义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1号》中列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将上市非经常性损益定义为《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说明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定义的经常性损益。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
1.表决权恢复的普通股东和优先股股东人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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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普通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东是否进行了约定回购交易
□是√否
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普通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东未进行约定回购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报表项目和财务指标的变化及其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的进展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和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详见2015年9月2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2.201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详见2015年9月24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3.2015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修订稿)》、《关于公司与浙江威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终止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年10月19日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4.2015年1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修订稿)》。详见2015年11月6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5.201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第二次修订)》、《关于签署具有特定标的有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详见2016年1月14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6.2016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计划的议案(第二次修订)》、《关于签署具有特定标的有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详见2016年1月30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7.2016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审查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并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继续监管的公告》。详见2016年3月21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8.2016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详见2016年3月26日公司在cninfo上发布的公告。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的承诺,截至报告期末未履行的承诺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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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16年1-6月经营业绩预测
2016年1月至6月经营业绩估计: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正,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况
上市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为正,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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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非法外部担保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不存在非法对外担保。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占用非经营性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收研究、交流、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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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威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冯
2016年4月28日
标题:2016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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