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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告的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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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筹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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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费用和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二)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有基金股份总数在0至10万股(含)之间;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的金额范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办理。基金管理人在确定基金申购和赎回的开盘日后,将在开始处理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9日
标题: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112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