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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根据《意见》,到2020年,全省将建成6万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参与率达到30%以上,培育1万个县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
《意见》明确提出,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规范登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管理制度,简化管理程序,强化服务功能。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符合自身实际、规范、可操作的章程。依法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农民合作社还应明确各种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如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大农户等。领导农民合作社,要严格区分他们和农民合作社的产权。牢牢把握农民专业合作社互助经济组织的定位,发挥好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组织作用。
根据《意见》,云南省将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强现有资金整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标准化生产、初加工、品牌建设、营销、信息应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创新金融和保险支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评级范围,对信用评级达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综合授信。实施土地和电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土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并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给予积极支持。全面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优质便捷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发票开具服务。
标题:云南出台意见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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