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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是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最近,国务院先后发布了《关于解决钢铁、煤炭等行业产能过剩问题的意见》,实现了脱困发展。承担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部委如何推进这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冯飞近日表示,在做好产能调查的基础上,“九项措施”将加快产能过剩的退出,并密切关注员工安置和资产处置的“两个难点”。

“九招”加速产能退出 高度关注“两个困难”

多部门将做好任务分解工作

从2016年开始,粗钢产能将在五年内减少1亿至1.5亿吨;在3-5年内,我们将撤回约5亿吨的煤炭生产能力,并减少和重组约5亿吨。这是国务院最近关于解决钢铁和煤炭行业产能过剩的意见提出的目标。

根据部署,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SASAC)分别全面负责解决本地区相关行业和相关中央企业产能过剩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综合平衡,并协调国务院相关地区和SASAC做好产能过剩解决工作。

冯飞表示,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近期将召开视频会议,安排去产能目标任务。关于钢铁降容工作,他透露,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降容计划,并在提交后综合考虑总体目标和任务。

对于过去地方减排意愿不强的现象,冯飞表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将做好产能调查和摸底工作,从环保、能效、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把握形势,在此基础上做好综合平衡和协调工作,有效落实减排总体目标。

“九招”加速产能过剩的退出

关于如何实现它。冯飞表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落实决策部署,解决产能过剩问题,实现从困难中发展。总的思路是通过法律、标准和经济手段,主要通过九种方式,加快撤销过剩产能。

第一,通过加强环境保护执法来降低生产能力;二是通过严格执行能耗标准来降低生产能力;第三,实施严格的质量标准会降低生产能力;第四,加强安全标准的实施和监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立即停产整顿;第五,就技术而言,例如,如果炼铁用的高炉不足400立方米,炼钢用的电炉和转炉不足30吨,就应该撤出。

此外,相关部委还将采取措施,推动企业积极降低产能,通过并购降低产能,通过搬迁降低产能;最后一个渠道是通过国际产能合作减少和转移产能。“通过严格执行法律和标准,通过经济激励,市场逆转机制被用来加速过剩产能的撤出。”冯飞说道。

“两个困难”需要高度关注

关于产能削减可能出现的问题,冯飞表示,有两个问题需要密切关注:一是员工安置问题,二是资产处置问题。

对于职工安置,新设立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励基金将主要用于职工安置;同时,在生产能力撤出后,恢复土地资源的收入将优先用于职工安置;此外,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退休、再就业援助等政策措施,将企业积极性与社会保障相结合,共同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在资产处置方面,冯飞表示,将通过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如落实金融机构坏账和坏账核销等金融政策,完善金融机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偿债资产处置力度等。,同时防止了一些逃避债务的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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