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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成都2月25日电(记者李倩薇)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近日,成都市重点整顿房地产广告市场,该局24日公布了三起典型的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件。
在成都远大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告违规案中,当事人为了吸引消费者,在房地产广告中打出了“南湖优质学区房”、“地铁板块一夜暴富”等广告用语,并利用该区域规划的教育和交通设施进行宣传。在成都祁阳恒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告违规案中,当事人使用了“中心繁华时买”、“地铁真正被覆盖时带你去赚钱”等广告用语。
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上述两起案件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涉案企业被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分别被罚款1万元和15万元。
在另一起案件中,成都方毅投资有限公司在广告中违法,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了“市中心唯一购物中心旁边的金店”等内容。根据工商部门的调查,当事人在广告中使用绝对广告用语,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并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标题:炒作“地铁房”“学区房”等概念 成都3地产商被罚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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