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62字,读完约1分钟

昨天,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张金龙在回答市长专线时透露,如果厦门市住宅区旧电梯未缴纳一期专项维修资金,经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后需要更新改造,业主应承担50%的改造资金,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

据悉,符合补贴条件的旧电梯改造,应经电梯楼专有部分占电梯楼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批准。

在补贴标准方面,如果电梯更新,12层停车的财政补贴为13万元,每增加或减少一层停车补贴增加或减少4000元;电梯改造按改造资金的50%给予财政补贴,但不超过以下标准,即12层对接补贴8万元,每层对接补贴2000元。

//

标题:厦门改造老旧电梯政府补贴50% 需2/3以上业主同意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127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