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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国家铁路局党组关于检查整改的通知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5年6月29日至8月31日,中央第八检查组对国家铁路局进行了专项检查。10月22日,中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向国家铁路局党组反馈。根据《中国共产党巡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巡逻工作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党组高度重视落实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反馈的整改情况,切实承担巡视整改的主要责任,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的问题和事项得到解决,一切得到解释。
首先,统一思想和认识。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检查报告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关于做好检查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对于中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局党组充分接受,确立了改革方向,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了体制机制,落实了党和党的主要执政责任,切实抓好了整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首的检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推进整改计划的实施。先后召开了八次党组会议和六次常务会议,研究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
第三是明确责任分工。逐一研究整理检查组反馈的问题和建议,制定下发《国家铁路局中央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分解整改任务,提出从严治党、加强廉政建设等6项整改要求、19项问题和54项整改措施,并逐一明确领导分工、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
第四,加强问题导向。对于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坚持深入调查,密切关注。认真查处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和纪律进行责任追究。同时,要解决具体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解决显性问题和隐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和长远问题,形成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二,进行改革,勇于承担责任,确保检查工作中央领导小组反馈的整改有效
局党委带领政府部门和下属单位党委(党组)齐心协力。经过两个月的努力,中央专项检查指出的19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取得了实效。
1.“党的领导力量不足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问题的纠正和落实。
第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在刘志军等严重腐败案件中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是加强党组的执行力和领导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发布《国家铁路局党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的职责、组织原则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结合新老党员的交替,调整了党员的工作分工,强调党委书记要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明确了其他党员要按照分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党建工作。
第三,用党的最新理论和精神武装党员干部。在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同时,2015年11月,组织召开了全面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班,局机关、局机关和司局级干部参加了培训班,深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铁路改革发展实际,做好履职监督工作。
2.纠正和落实“党组织决策能力不强,讲党的政治纪律和党规,对落实不够重视”的问题。
第一,严格管理。局党组制定发布了《关于领导局领导带头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的若干意见》,从提高公务活动和公文处理效率、严格执行事假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国内公务活动、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五个方面提出了16条简明易懂的具体措施。
第二,充分发挥党组的主导作用。把政治纪律和政治制度放在首位,在出国访问、国内公务活动和办公家具条件下,严格遵守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坚持每周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和协调推进实施的重点任务;对于需要会签签发的请示报告和正式文件的签署,将通宵办理,高效工作,狠抓落实。
三是狠抓监督落实。修订《国家铁路局监督检查办法》,明确立项、下达、承担、监督、督促、反馈、通知、完成、备案九个程序,完善书面监督、会议监督、现场调查、回访审查、网络监督、第三方评价六种常规监督方式,完善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监督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落到实处。
3.纠正和落实“个别党员发表与党小组会议决议不一致的意见”的问题。
首先,严格的纪律。局党组结合学习党的廉洁自律标准和党纪政纪法规,增强党员的党章党纪意识。党委书记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话,批评和帮助了反映出来的班子成员。党员严格执行党小组议事规则,强调“党员代表党小组的发言和报告,应事先经过党小组讨论或批准。”党员署名发表的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应事先经党组批准或党委书记批准。党组成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活动中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党组决定》的精神。
第二是及时提醒。利用“三个严格、三个实际”专题,教育党员互相交谈,加强党员之间的沟通,及时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扯袖子”、“咬耳朵”,不断增强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纪律意识。
4.“中央深化铁路改革方案落实不够扎实,铁路监管职责履行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对铁路管企分开改革的认识。局党组根据中央深化铁路改革方案和国务院批准的“三定”规定,召开三次专题会议,深入讨论国家铁路局的职责和工作目标;结合学习十八大和历届全会精神,我们要深入思考,准确把握简政放权、强化政府行政监管和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的关系,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用改革创新的理念指导铁路行业监管。
第二,广泛调查和听取意见。2015年10月中下旬,党组成员带领3个课题组,赴9个省市开展专题调研,走访了包括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在内的19个部门和单位,召开了17次座谈会,进行了6次一对一访谈,积极听取了铁路行业监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11月以来,我局党组成员走访了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听取了关于加强铁路行业监管方式方法的意见;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与铁路企业负责人的谈话和对话活动,党组成员就加强铁路行业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交流。,不断深化履职监督。
三是切实履行铁路监管职责。始终把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放在首位,重点关注高速铁路和旅客列车的安全。2015年,共开展19项、785组监督检查,发出688份整改通知书,整改率达89%。深入吸取“8.12”天津港危险品仓库的教训,继续开展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并对39个重点危险品处理站的问题逐一进行查处和整改;深入推进“反违章”专项活动,共移交106座高速铁路立交桥,建成1.3万公里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年共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893起,查处群众投诉举报398起,实施行政处罚112起,上缴国库1825.6万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分散管理、整合管理、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国家铁路局事后监督实施方案》,推进随机抽样和标准化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5.“部分工程质量监督责任不落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首先,深入研究和讨论。深入学习和理解中央政府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提出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改进措施。强调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铁路工程监管监管体系和标准体系,加强监管抽查和行政执法,维护铁路建设市场良好秩序。组织召开铁路工程监理工作交流座谈会,研究加强和规范行业监管的具体措施,督促地区监察局落实监管执法职责。
第二,特别调查。2015年11月至12月初,党组成员率团赴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调查了解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推进和管理情况,协调指导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完善机制。2015年12月初,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并发布了《铁路建设项目国家验收实施办法》,全面规范国家验收的范围、依据、条件、准备和实施程序。根据有关规定,全年组织实施了30个在建工程和16个国家批准的新开工项目的质量监督程序。加强与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沟通与协商,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铁路行业特色”的监管体系。
第四,全面监管。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招投标、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监督和专项监督检查。全年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检查166次,抽查93批质量,受理投诉举报51件,实施行政处罚23件,有效打击了铁路建设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
6.纠正和落实“起草法律法规行动迟缓”的问题。
一是加快修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多方沟通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草案。2015年12月,《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和处理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给了交通部。
二是积极推进《铁路法》修订等重大立法项目。组织开展《铁路法》七大重点课题的评审,并根据课题研究成果启动《铁路法》修订框架的研究,形成框架方案初稿。2015年12月初,2016年立法计划提交给交通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建议将《铁路法》的修订列为一级立法项目,将《铁路运输条例》列为立法计划的预备项目。
7.纠正和落实“地区监察局实施行业监管案件查处不力、存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一是完善制度和机制,推动地区监察局监督和履职法制化、规范化和规范化。调整和加强地区督察局的领导,优化地区督察局“三定”方案,强化一线督察执法力量。《铁路安全质量监督检查指导意见》、《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暂行办法》、《铁路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告办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督检查细则》、《国家铁路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铁路行政处罚的通知》等六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全面梳理了地区监察局行政处罚事项相关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和规范监督执法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二,规范程序,阳光执法。完善专项检查、投诉举报和事故调查程序。监督检查前,做好廉政“提醒”工作,及时报告和处理问题。在监督检查中,实行双人执法,并按规定制作录音录像,从行政处罚、处罚程序、处罚自由裁量权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网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加强引导,防范和控制风险。加强对地区监察局的业务指导,落实地区监察局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细化调查计划,严格科学取证,确保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举报“各有着落,各有反馈”。严格落实行政许可诚信风险防控工作计划,认真落实许可服务指南和审查规则规定的程序,做到公平公开。
8.“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薄弱”问题的整改与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国家铁路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的工作意见。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要与行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两手都要抓。2015年12月中旬,国家铁路局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两责任制”实施办法出台,建立了责任制。
二是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监督责任落实培训班。明确和落实各级党组织的主要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第三,逐步落实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实行从严治党的责任制,改进党建工作模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制度建设;基层党组织贯彻从严治党的原则,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半年度报告制度;坚持严格领导干部管理,严格实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党建述职评议和一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监督检查,有效解决重行政轻廉政建设的问题。
9.对“纪检监察组未能履行监督职责,未能把重点放在监督、纪律和责任追究的主要业务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集中管理和集体调查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制度。2015年10月,国家铁路局纪检监察组发布了《领导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中调查办法》,将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为贯彻从严治党、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2015年10月,国家铁路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回应人事部门廉政检查意见的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了相关工作。
三是发行《国家铁路局行政执法诚信风险防控手册》。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四,落实中央纪委向交通部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计划。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进一步强化局纪检委的建设和工作职责。
10.“非标准科研项目”问题的整改与实施。
一是规范科研项目管理。修订《国家铁路局科技攻关计划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科研项目立项和经费管理工作流程,确保科研项目立项程序严谨、经费计算合理、符合绩效要求。
二是规范科研项目承担者的选择。严格执行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50万元以上的项目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办理;对于50万元以下的项目,通过项目征集、市场调查和专家讨论,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合理选择承担单位,坚决杜绝项目拆分现象。
第三,加强科研成果的评价和应用。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成果评价,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加强科研成果的利用。定期组织研讨会,每年交流和评估一次科研成果。
11.“部分地区监察局办公用房仍超标,部分超标,部分铺张浪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法,强化警示功能。严肃公开查处广州监管局等领导办公场所超标准、成都监管局景区会议超标准、沈阳、Xi、兰州、广州监管局办公设备超标准等违规违纪行为,引导大家提高防范意识和纪律意识。
第二,立即整改,及时纠正。地区监察局超标办公室立即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了改造,整改全部到位;责令退还非法发放的电话卡4.3万元,追回85个行李箱、35台平板电脑和35部配备超标设备的智能手机,按规定统一调配和管理使用,查封地区监察局5辆超标公务车辆。
第三是从别人那里得出推论并实施这个系统。修订《国家铁路局会议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明确资金结算标准和程序的管理要求,加强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对新设机构办公用房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审核7个地区监管分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严格执行国家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对地方单位的奖金和福利进行专项检查;指导地区监察局根据地方政府公共汽车改革要求,制定公务车辆配置和使用管理办法。
12.“国家铁路局购买大量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和照相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首先,明确的标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颁布的《中央行政单位一般办公设备及家具采购预算标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中央国家机关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标准(试行)》等相关资产配置管理规定,调整完善《国家铁路局一般办公设备及特殊设备配置实施办法》。
二是专项检查。对办公设备配置进行专项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局资产清查和财务检查,加强资产日常管理,严格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
第三,统一调整。回收了33台笔记本电脑和10台台式电脑,根据当地机构重组的需要,对它们进行了全面分配和使用。
13.“以就业为导向,任人唯亲”问题的整改与落实。
一是制定发布《国家铁路局党组关于实施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干部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制度保障,规范和指导干部的引进、培养、使用、考核和奖惩。
第二,要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严格执行“好干部”标准,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落实局党组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格议案提名、检查考核、讨论决定,不断改进选拔任用方式,提高选拔任用质量。
三是实施审查制度。按照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一提必查、一调必查、一备必查”的要求。2015年,63名拟晋升副处级以上的干部被选拔核实,7名因未如实反映个人情况被停职或取消资格。
14.“用人纪律中‘跑风漏风’现象”的整改与落实。
首先,严格的要求。加强对“党员不得擅自对外透露,会议纪要要妥善保管”等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纪律和责任。一旦发现和核实,组织和人事干部谁运行风和泄漏将根据纪律和法律严肃处理。
第三,加强监管。人事部门设立干部监督部门,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及时受理、监督和检查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的举报和投诉,组织领导干部催办、信访和诫勉。
15.“部分干部考察时间太短”问题的整改和落实。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一步细化局党组制定的实施意见,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要求,特别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廉洁评议时限,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管理。
16 .为落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数量”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管理。根据国家铁路局成立时间短、人员分流过渡安排、代表缺长、名额过多等情况,采取了积极措施,解决了12名司级干部名额过多的问题。
第二,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空的缺岗情况,通过加强局与局、局与局之间的交流,进一步提高干部素质,及时选拔任用经过实践检验、条件成熟的干部,到2016年6月底,将彻底解决干部数量超标的问题。
17.“七个地区督察局都没有设置专门人员负责党建工作,党务人员和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兼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调整机构职责,落实人员配备。局党组认真研究,积极报告,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在优化调整地区铁路监察局“三定”工作中,突出加强党建和纪检监察机构建设。发布了新修订的《地方铁路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规定》,明确了党委的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明确了党委负责组织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国家铁路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设立一名专职党委副书记和一名纪律委员会秘书,主要负责纪律检查工作;设立专职纪检委员,承担党委和纪委的日常工作。
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完善廉政制度,用制度管理权力、管理事务、管理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2015年国家铁路局直属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组织下属单位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的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党建工作。
18.“局纪委无办公室”问题的整改与落实。
为加强国家铁路局纪委工作,2015年9月,新修订的《国家铁路局机关内部机构主要职责和人员编制规定》出台,成立了纪委办公室,充分发挥了纪委的作用。
19.中央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交接线索的处理。
第一,深入核实。党组高度重视中央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交接线索,成立了5个联合调查检查组,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干部人事等方面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和检查。调研检查组通过现场调查核实、查阅档案资料、组织人员谈话等方式,走访调查了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形成了专项调研报告。各主管局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调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整改意见。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调研检查组的报告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专题解剖分析,以便找到每一块。
第二,严肃的纪律和责任。认真查处检查组移交的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的25条线索。经调查核实,根据有关纪律规定,党组决定给予6名局级干部和4名司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党内严重警告。处置3人,警告2人;给予行政撤职、开除和行政记过处分。同时,我们应该注意小的,警惕大的。局党组成员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进行了一人诫勉谈话和六人提醒谈话。
三是从严治党,继续发挥力量,深化和巩固检查整改成果
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中央监察厅的要求,坚持目标一致、标准一致、力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巩固和利用整顿成果,全面深入推进依法履职监督。
1.坚持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评审”,巩固整改结果;关注仍需解决的问题,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于需要长期努力的,要周密计划,加大努力,有计划地分阶段积极推进,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近期将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地区监察局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时,总结我局成立以来落实“两个负责”的经验教训,坚持严肃教育、严格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评议,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负责”的工作制度和机制。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结合巡视整风,深入自查,把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深入人心。要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不断规范和完善干部管理的程序、方法和机制,营造清正廉洁、创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巩固办公场所管理等成果,严格财经纪律,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育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正之风。
4.努力提高绩效监督水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总结履职经验,明确“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和党建工作要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加强铁路安全质量监管,进一步推进履职工作全面开展。以巡逻整风为动力,深化简政放权,管理与简政放权相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完善铁路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铁路规划研究和科技创新,服务“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促进中西部地区铁路建设加快推进,提高发展质量,保障运输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干部群众监督巡逻整改的实施。如果您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汇报。联系人:电话:010-51897648;邮政信箱:北京市复兴路6号国家铁路局纪委直属机关,100891;给jgjw@nra.gov发邮件。
中共国家铁路局党组
2016年1月25日
标题:铁路局公布巡视整改情况:责令退回4.3万违规电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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