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06字,读完约4分钟
最近,一些财务人员进行了咨询。企业向员工、退休人员和企业客户发送实物时是否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根据有关规定,税务人员给予了答复。
送员工实物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了个人工资、薪金的范围,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就业有关的收入。同时,《条例》第10条规定,个人收入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因此,企业在向员工发送实物时,应根据员工收到的非货币性福利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扣缴额,计入员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企业以实物形式向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万元的,会计分录为:
1.扣缴时:
借款:应付工资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2.汇款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送退休人员实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本单位领取退休工资以外的奖金补贴的退休人员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发〔2008〕723号)规定,退休人员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免税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退休人员从原单位获得的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在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应按工资薪金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向退休人员支付实物,扣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税目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退休人员分配实物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1.扣缴时:
借款:其他应收款-退休人员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2.汇款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3.领取退休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现金/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收款-退休人员
以实物形式交付给客户
1.如果是税法规定的不支付情况,个人客户不得被征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展业礼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和向个人提供服务采取价格折扣和折扣的方式;(2)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向个人提供服务时赠送礼品。比如,通信企业给个人送礼,购买手机,收取接入费,或者购买手机;(3)企业根据消费积分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金额的个人进行回馈。
2.对于非客户的其他个人,将根据“其他收入-意外收入”扣缴税款。财税[2011]5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得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赠送礼品企业代扣代缴: (一)在商业促销、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企业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随意赠送礼品,个人获得的礼品收入按“其他收入”项目全额缴纳。(二)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等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并按“其他收入”项目全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3)对于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金额的客户,企业将给予额外的抽奖机会,并按照“意外收入”项目全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同时,文件第三条规定,如果企业赠送的礼品是自产产品(服务),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按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服务),应按照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买价格确定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当企业向非客户的其他个人赠送实物时,需要按照“其他收入-意外收入”的税目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企业向非客户个人提供实物,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万元的,会计分录为:
(1)扣缴:
借款:其他应收款-XXX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②付款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③从非客户的其他个人收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
借款:现金/银行存款
贷方:其他应收款-XXX
3.当货物交付给公司客户时,个人所得税不需要扣缴。
作者: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地方税务局
标题:向员工发实物财税处理要合规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44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