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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加大城市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明确支持将现有商品房适当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加快公共租赁住房配置入住率。

明确“十三五”规划的目标和任务

陕西将继续完善符合省情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构建以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多层次需求。继续实施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逐步扩大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50多万个棚户区,同时建设配套基础设施;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的形式,以货币补贴为主体;适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充分利用社会存量住房,保障覆盖率保持在23%。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市棚户区、城中村、城市危旧房和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抓紧编制三个三年计划

制定2015-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城中村、城市边缘村和城郊村以及城市危房改造和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纳入棚改规划。制定2015-2017年棚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同时确定棚改安置房小区、公租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与之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制定2015-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农村贫困危房数量,制定年度计划、资金安排和政策措施。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加强项目前期管理

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明确竣工期限,确保一年一度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于去年年底竣工。按照强标准、扩绿地、增设施、优功能的要求,加强棚户区改造规划的管理和控制。突破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范围和建设强度,以及棚户区改造绿化和广场建设用地不足30%的项目,不得纳入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通过多种渠道提升外壳

陕西要求打通保障性安居工程与既有商品房之间的渠道,支持地方政府通过购买和长期租赁,将既有商品房转化为适合公共租赁住房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商品房,并分配给保障对象。增加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支持保障目标通过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收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存量,建立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库,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改善配套基础设施

清查2008-2015年启动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完善的情况,制定年度实施计划,优先支持省级补助资金,确保2020年前配套设施全部到位。纳入2015-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的配套设施应当与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同时规划、同时报批、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加快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置

将在本地就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实行正常验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和三次公示制度,落实预分配等措施,确保分配安置计划在项目竣工前六个月完成,分配和入住在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使被担保对象尽快入住新居。到2016年底,力争使2013年底前开始的公租房入住率达到90%以上,以此类推。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加强后续管理

进一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的融合,将共有产权住房数量控制在全区住房总数的40%以内。继续沿着和谐社区道路推进幸福家园建设活动,力争到2017年全省50%以上的社区达标,到2020年全部达标。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共有产权管理,完善台账管理制度,积极探索资产转化为资本的路径,确保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使用。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多渠道创新融资体系和机制

积极推进特许经营等多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承担以棚改为主体的实施任务,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市、县(区)政府应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将购买棚改服务经费逐年纳入财政预算。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加大对棚改项目的信贷支持,进一步简化申报条件,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计效率;对于商品房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市县(区),将严格控制对棚户区改造和安置房项目的贷款支持。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规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陕西省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农民自愿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完善三级公示制度。全额安排市、县(区)配套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严格执行分类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由县(区)财政直接分配给危房改造农民。坚持一个文件,做好农村重建信息系统的录入和管理工作。重点改造8级以上地震高烈度设防区,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施工要求(试行)》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确保改造房屋达到建设和安全标准。加强农家乐风格的管理和引导。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农村房屋设计图纸和风格管理要求,并指导住户。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陕西省政府要求市、县(区)政府作为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指导、亲自实施、亲自监督、亲自检查,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上,确保工作扎实推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尽快落实项目计划,定期督促工作开展,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资金和土地未落实的市县(区)进行访谈。 政策措施不到位,态度不积极,施工进度缓慢,质量安全问题突出,限期整改。

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摘自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6年1月25日

标题:陕西省政府多措并举 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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