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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办好全民满意教育的宗旨,优化和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护适龄儿童合法权益,努力做好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招生的原则,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和谐发展。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招生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 30和下午1: 30-4: 30

招生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 30和下午1: 30-4: 30

第三,招生目标

辖区内3岁以上学龄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四、城市公办幼儿园学生的分类

根据新生的户籍及其父母(监护人)的独立居住财产(100%产权,不含商业和居住财产等用途,下同),他们分为甲、乙、丙、丁三类学生。户籍、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必须在登记开始的前一天取得。

a班学生:他们属于同一个家庭。首先,新生及其父母(新生自己的)房产的户籍都在幼儿园学区内。案例二:新生户籍和祖父母财产信息在幼儿园学区(但新生及其父母必须无财产,否则不予承认)。

b班学生:他们属于无房户。新生的户籍在幼儿园学区内,但他们的父母(新生本人)没有房产。

c班学生:他们被分开或有房子但没有家。新生户籍不在幼儿园校区,新生父母(新生本人)的财产在幼儿园校区。

丁班学生:政策安置和农民工子女。户籍和父母(监护人)财产不在幼儿园学区的儿童。

V.注册方法

报名时间:全市统一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9日(不分先后)。

新生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尚未公布。

特别提示:新生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注册系统将通过大型数据库验证新生的户籍、房产和关系信息。如果在核实过程中发现提交的信息不完整,登记系统会及时反馈,家长应根据提示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补充报告;如发现虚假信息,应立即停止准入程序。同时符合两所或两所以上幼儿园要求的新生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注册。

2020年兰溪市幼儿园招生政策

六.录取措施

(一)兰溪市招生办法

学区划分:详见兰溪市2020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

材料准备:

甲班:①新学生户口簿;2 .新父母产权证(房产证);

乙班:①新生户口簿;

丙班:①新生户口簿;2 .新父母产权证(房产证);

D班:①新生户口簿;(2)新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注:如果新生户籍与其父母(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必须提供新生出生证明或预防接种卡。

提供房地产材料的具体说明:

1.如果父母的产权证(房产证)已经填好,提供产权证原件(房产证)。

2.父母(监护人)已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交易,下同),但尚未办理产权证:如为一次性付款购房,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付款记录及购房发票;如为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银行按揭还款记录清单。

3.符合国家、省市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儿童,必须向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提交相关资料和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市教育局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市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事宜。

4.学龄特殊儿童。幼儿园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并能够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儿童提供定期学习机会。

录取方式:

1.根据相关部门核对的ABCD比对信息,按照招生计划,学生分批录取:如果前一批孩子录取后有超过空的学位,下一批孩子将被录取。如果前一批孩子录取后没有超过空度,下一批孩子将不被录取。

2.同一批孩子按照出生日期和年龄从大到小来录取。

3.入园通知:根据相关部门核对比较的信息确定入园结果后,幼儿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家长收到入园通知。所有幼儿园在7月初收到入学通知(暂定)。

(二)乡镇(街道)公共中心幼儿园招生办法

乡镇(街道)幼儿园招生主要以乡镇(街道)为基础。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招生实施方案,以尽可能满足本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随迁新居民的合格子女的需求。

对于未被录取或符合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注册的新生,由乡(街道)协调安排。

(3)私立幼儿园的招生

所有民办幼儿园都按照统一规定实行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从6月11日开始,不允许非法报名,确保报名顺利有序进行。具体招生办法以各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新生入学必须在9月开学前取得《儿童健康卡》(健康卡的有效期为4月以后)。届时,请家长带孩子到市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中心,按照各幼儿园通知的体检时间预约体检。只有通过体检后,他们才能进入公园。

七.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相关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得收取咨询费;不要跨学期预先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出勤率相关的赞助费或借用费。

本规则解释权属于兰溪市教育局,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标题:2020年兰溪市幼儿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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