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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一带一路”加速了几个自由贸易区的谈判
内陆自由贸易区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登陆
据商务部网站4日报道,中国正在推进几个自由贸易区谈判,包括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日本和韩国、中国-海合会等自由贸易区谈判。据商务部介绍,2015年,中国积极推进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与斯里兰卡自贸协定谈判和与巴基斯坦自贸协定谈判第二阶段,还启动了与马尔代夫、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谈判和与新加坡自贸协定升级谈判。
2016年,商务部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以周边为基础、辐射“一带一路”、面向世界的自由贸易区网络。同时,应努力实施有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帮助中国企业更好地利用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促进中国的对外贸易和投资合作。
自由贸易区的多边谈判已经加快
根据商务部的最新数据,迄今为止,中国已与亚洲、拉美、大洋洲和欧洲的自由贸易伙伴签署并实施了14项自由贸易协定,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协议包括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巴基斯坦、冰岛、瑞士、智利、秘鲁、哥斯达黎加和新西兰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的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以及内地与台湾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谈判今年将取得新进展。商务部表示,目前双方都在努力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该议定书将于2016年尽快生效。该协议是中国在现有自由贸易区基础上完成的第一个升级协议,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海关合作和贸易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它丰富、完善和补充了原始协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升级将为双方的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帮助,推动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的目标的实现,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和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
此外,rcep谈判预计将于2016年结束。rcep谈判始于2012年。它是亚洲最大的在建自由贸易区,覆盖了世界一半以上的人口,占世界经济和贸易的30%。商务部表示,2015年,在中国的推动下,谈判取得了积极进展。在2015年11月的一系列东亚领导人会议上,rcep领导人达成共识,争取在2016年完成谈判。
内陆自由贸易区预计将登陆
除上述自由贸易区外,国内自由贸易区建设也将加快。据业内人士透露,在第二批自贸区试点中,已筛选出21项改革经验和8项创新实践案例,并由相关部门上报国务院。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获得批准,并推广到全国合适的地区。为了加快推广这些经验,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启动第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便在“十三五”期间加大对外开放,促进经济增长。
国务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要求我们继续深化自由贸易区试点,先试一试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外谈判中的共性难点和焦点问题。通过在当地进行压力测试,我们可以积累风险防控经验,探索最佳的开放模式。
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近日发布的“十三五”规划草案,浙江、黑龙江、四川、陕西、贵州、甘肃、广西、海南等地提出了积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或自由贸易试验港区的建议。例如,四川省提出在“十三五”期间积极创建中国(成都)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山东省提出要积累经验,为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打下基础。尽管江苏省和重庆市“十三五”规划草案没有提到自贸区试点建设,但有媒体报道称,两地的自贸区规划已经形成并得到了报道。包括河南、陕西和四川在内的许多地方自贸区已经基本敲定,正在等待审批。
分析人士认为,一批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有望沿着“一带一路”产生。正如《意见》所提出的,要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的自由贸易区建设,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的大市场,使“一带一路”成为一条畅通的道路、一条贸易之路、一条开放之路。
标题:多个自贸区谈判提速 内陆自贸区望近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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