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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江苏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统计,2015年连云港港口货物吞吐量为2.1亿吨,同比增长0.32%。图为一艘大型远洋船舶在连云港港口集装箱码头卸下进口货物(摄于2015年3月14日)。新华社司伟摄

北京,2016年1月6日-记者齐辉报道:联合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最近制定并发布了《港口收费和收费办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通过精简港口收费项目和条款,降低收费标准,预计企业负担每年将减少10亿元。

据悉,《办法》主要明确了收费项目、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监管内容。交通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减项、并项、减费”的原则,清理修订了港口收费相关文件,调整优化了港口收费政策体系。

《办法》简化了港口费的项目和条款。港口收费数量大幅减少,港口经营服务收费从45项减少到18项,与港口收费有关的两个条例和九个规范性文件的近200项规定被合并精简为58项。积极推进港口价格市场化改革,保留三级政府定价,将六级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放开市场竞争性服务收费,明确实施港口经营包干费、仓储费、堆场使用费的市场调节价。《办法》还优化了收费管理模式。港口作业费由环节费调整为全过程费,35个作业或服务环节统一纳入港口作业包干费。同时改变收费方式,国际客运和旅游船舶的一次性费用由经营企业统一支付,不再向旅客收取。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3月1日起实施

《办法》的颁布实施,完善了港口价格形成机制,释放了市场活力。通过“减项、并项、减费”,减轻了航运企业和进出口企业的负担,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从而改善进出口服务环境。《办法》还从制度设计上规范了港口收费行为。通过精简港口收费项目和条款,港口收费越来越清晰,方便企业使用,有利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进一步为水运发展、提高港口服务质量、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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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港口收费计费办法》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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