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19字,读完约1分钟
所有相关单位:
根据招行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本所将于2016年1月8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为“招行创融-海航科技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一期)”(以下简称“海航科技(一期)”)提供转账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海航科技(一期)的转让业务。
二.海航科技(一期)成立日期为2015年9月29日。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名称为“15海基A”,股票代码为“119281”,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4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每半年付息一次。次优先资产支持证券如下:简称“15海基B”,股票代码为“119282”,到期日为2018年10月24日。还本付息法是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到期还本。
三.“15海上技术A”和“15海上技术B”的单笔交易申报的最小数量为10,000。
四.对于首次参与海航科技(一期)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在参与转让业务前全面介绍相关业务规则,充分披露可能存在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披露书。
V.海航科技(一期)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此宣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5日
标题:关于为“招商创融海航技术应收账款(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2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