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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将携手共建
生态环境示范区
从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京津冀将共同打造生态修复和环境改善示范区,启动京津冀森林湿地群建设,加大京津冀西北生态保护区建设力度。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表示,五年来,京津冀加强了生态建设项目的区域合作,总投资6亿元,重点实施京津冀生态水源保护林、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等联合防控项目。其中,张家口、承德官厅水库、密云水库上游已建成60万亩生态水源涵养林。2016年,北京将合作建设京津森林湿地集团,重点在通州马家桥和大兴新机场周边地区,完成1.5万亩的造林任务,恢复湿地900公顷,新增湿地500公顷,在北京市房山、大兴、通州、顺义及京津冀、保定周边地区建设两个湿地公园。同时,还将启动北京、廊坊、保定景观生态林合作项目,并在北京周边的廊坊、保定地区开展重点生态廊道建设和荒山绿化,打造京浪堡城市群大型森林湿地板块。
湖北在土壤方面领先
污染预防立法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最近由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防治土壤污染的地方性专门立法。条例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土壤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或者建设项目竣工后拆除或者闲置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限期改正,并处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污染土壤环境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负责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土壤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侵权责任。《条例》还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未完成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的,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或者通报批评;对任期内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辖区内土壤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责任人应当承担责任,并按照规定予以辞职、问责。
福建强烈支持它
发展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
日前,从福建省农业厅了解到,2015年,全省投入4.06亿元建设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实施项目1743个,形成了“民进农村、钱进农业、心进农民”的良好态势。全省共选拔了2349名党员干部到农村工作,其中236名党员干部到农村工作,6名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党员干部的领导职务,安排福建省179个省属和中央单位提供对口支援。 每年安排省级配套资金4720万元,支持省级重点扶贫开发村发展。
山东开始新的建设
有492,900套经济适用房
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将开工建设49.29万套保障性住房,其中基本建成22.52万套,其中棚改48.02万套。据报道,山东省今年将大力提高货币化安置的比重,力争今年实现50%以上的货币化安置率。山东省要求各地抓紧出台优惠政策,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建立安置房库,为居民购买棚房提供便利;凡商品房存量大、消化周期长的,原则上停止新建安置房,对所有已换棚的居民实行货币化安置。2015年,山东省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54.7万套,基本完成33.7万套,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02%和144%,连续六年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达到29.2%,消化现有商品房13万套。
广爱教育基金致力于公益事业
“光爱中国阳光行动”启动
日前,由中国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爱光教育基金发起的“爱光中国阳光行动”公益项目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慈善项目“光爱中国阳光行动”坚持“用光温暖生活,用爱教育一切生命”的慈善理念,对孤儿、流浪儿童、残疾儿童和贫困留守儿童进行准确的扶贫教育,关注贫困儿童的教育、生存和成长。这个项目的目的是通过用爱筹集资金来建立光爱学校,帮助更多的孩子走出困境,走进校园,让他们远离饥饿、寒冷和无助,插上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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