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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荣获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评选的第二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数据显示,2015年,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人均能源消耗率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率下降5.40%,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4.06%。
据悉,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已建立了节能工作综合目标考核、评估、奖惩机制,以及节水、节电、节油、节气等规章制度,将节能降耗与绩效挂钩,与单位和个人挂钩。同时,开展能源分类、分户、分项计量和实时监测,逐月分析能耗数据,形成季度和年度分析报告,定期公布能耗情况。
标题:辽宁国税局 获评节约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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