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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中国中央广播电视网财经报道称,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连续第三年提到“互联网金融”一词。李克强总理提出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给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但它也开始出现。对此,全国人大副主任、上海财经大学陈景英今年提出了一项建议: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分级监管,重点整治“伪互联网金融”,提高行业准入门槛,趋利避害,建立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长期发展的长效机制。

陈景英指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正处于关键的十字路口。

在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提案中,陈景英提出了以下措施:

首先,统一立法,制定适用于不同类型市场参与者的市场规则。加快立法,通过立法规范p2p网上贷款经营者的行为,确定其权利和义务,否定名单,确立p2p网上贷款经营者的准入门槛,明确监管部门及其监管机构的职责,明确市场监管内容和监管程序;建议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条款纳入立法,明确平台必须提醒贷款人同业拆借风险和禁止明显性行为的义务。

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互联网金融应分级监管

二是建立适度有效的监管体系。建议在“第三次会议”的基础上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金融进行统一监管,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其他金融部门和金融市场。中国证监会可以对金融监管real/きだよ/overlap采取相应措施,划分各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协调各监管机构的利益冲突,划分监管所有权。

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互联网金融应分级监管

第三,遵循普惠金融规律,以服务小微实体经济为宗旨。基于专业技术能力和大数据能力,平台定位和产品设计都必须符合普惠金融法则。借款人的数量应该是有限的、小的和广泛的,中间环节和成本应该尽可能地减少。

第四,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实时动态监控系统,实现监管的“互联网加”。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量是过去传统金融无法比拟的。一天产生的数据量可能超过传统业务一年的数据量,业务灵活多变。建议借鉴云计算、大数据等主导产业的实践经验,建立和完善数据分析和风险监控系统,实现风险的及时发现和预警。

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陈晶莹:互联网金融应分级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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