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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近日发布通知,决定从今年5月至11月开展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并发布了《2016年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显示,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5月上半月,动员部署阶段,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部署整治任务,组织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5月下旬至11月中旬为集中整改阶段,针对重点问题,根据具体任务和措施进行专项治理;11月是督导评估、督导整改、巩固整改成果、总结经验和做法、分析问题的阶段。

工商总局:611月落实网店实名制 规范网络经营主体

具体任务和措施如下:一是从5月到11月,加强对重点商品领域的监管。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的梳理,反映商品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儿童和老年人产品、电子电器产品、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服装、鞋帽、化肥等各地实际增加的商品的重点监管。突出对节假日、主要网上交易平台、平台恶评多的网店、农村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网上旅游市场等网上集中推广节点以及社会强烈反映的违法行为的监管、检查和定向监控,及时发现违法线索,加强后续查处,坚决打击网上市场的各种违法侵权行为。

工商总局:611月落实网店实名制 规范网络经营主体

其次,从6月到11月,实施网上商店实名制,规范网络运营主体。为有效识别网上市场主体的真实身份,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鼓励和支持网络经营者开展工商注册登记的同时,要对严格执行“网站自亮化”、“网上商店平台亮化”、“网上商店平台亮化(发放和粘贴证明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标志)”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坚决依法查处。区分伪造企业名称、冒用其他企业名称等不同情况,对非法主题网站进行整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组织专项搜索,重点整治一批非法网站。//

工商总局:611月落实网店实名制 规范网络经营主体

三是从5月到7月,加强网上交易商品的质量监管。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组织对网上交易商品质量进行抽查,严厉打击网上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5月至11月,对十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了专项抽查,并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行政约谈,督促和引导其加强网上商店管理,提高商品质量控制的控制程度和措施,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积极协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督执法。

工商总局:611月落实网店实名制 规范网络经营主体

四是从5月到11月,严厉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活动。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假冒高调商标和网上销售的涉外商标商品的查处力度,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互联网上滥用、冒用和伪造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标志的行为。将“驰名商标”一词用于网上销售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或者用于广告的,责令其依法改正,处以罚款。对于规模较大、跨地区、典型的商标侵权和假冒案件,涉及商标所有人和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要加强注册商标的生产、销售、制造等全链工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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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从5月到11月,控制互联网上的虚假和非法广告。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新《广告法》的规定,认真加强对监管执法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不断严格控制互联网广告市场。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网络广告。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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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从5月到11月,加强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网上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包装装潢、有奖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执法,重点查处达成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纠正滥用知识产权排斥和限制竞争的行为。严厉查处从事传销活动、传播传销信息和为传销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案件。完善网络案件指定管辖、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等制度机制,优化跨地区监管和执法指挥协调及执法联动机制,切实做好电子证据保存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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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从6月到11月,重点整顿网上交易平台问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督促平台经营者在履行以下法定义务和责任时进行自查自纠:一是对平台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登记和公示;二是与平台运营商签订协议,明确平台出入境、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三是制定并实施管理制度和平台运行维护;四是检查监控平台中的运营商和交易信息;第五是依法承担第一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调解或协助维权;六是区分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第七,协助查处违法经营行为,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第八,如果平台建立了薪酬预付制度,必须进行宣传并严格执行;第九,平台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虚假宣传平台的交易量和交易额,不得协助平台经营者进行虚假交易、交易量或虚假用户评价,不得限制或排斥平台经营者参与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平台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平台不履行管理职责,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工商总局:611月落实网店实名制 规范网络经营主体

7月至11月,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落实本地主要网上交易平台(包括全国主要网上交易平台的本地分支机构)的平台管理职责,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面谈,形成平台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报告。

第八,从5月到11月,我们将疏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完善网上交易的网上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申诉渠道。积极推动网上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站”,督促其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责任,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梳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开辟不同行业和地区之间的“投诉转移”渠道,拓展网上案件来源。加大对侵犯网购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侵权行为。积极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支持受害消费者对损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提起诉讼,并采取采访经营者、发布消费者警示等措施,推进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收集和研究网上交易平台的交易规则和其他协议,对不公平格式条款进行评论,督促企业纠正平台通过不公平格式条款侵犯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必要时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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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从5月到11月,我们将加强信用监管,对非法和不可信任的互联网实施纪律处分。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录在信用档案中,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布,纳入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连接。重点加强对网络运营商开通网站和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名称和网站的监督检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异常名单或标记为异常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和《严重违法不值得信赖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所有应纳入严重违法不值得信赖企业名单管理的网络运营企业将被纳入“黑名单”,实行约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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