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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按照“立桩优先”的原则提前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在5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推广电动汽车。正在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据《新疆日报》4月6日报道,今年2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提出从2016年开始,各市县将选择3-5批试点城镇进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 自治区内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设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10%,应用规模将逐年扩大。 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试点城镇的推广应用将达到一定规模。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50%,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标题:新疆正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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