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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了促进棚户区改造和去库存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2017年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商品住房存量消化周期为24个月至30个月的市县,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80%;30个月以上的市县都要实行货币化安置。
新华社记者甘泉
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去库存化,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2017年河南省棚户区改造项目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商品住房存量消化周期为24个月至30个月的市县,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80%;30个月以上的市县都要实行货币化安置。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有利于消化商品房存量,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据报道,棚户区改造建新房的周期很长。货币化安置可以保护被拆迁人的转型,同时增加他们的选择。他们可以根据就近工作的考虑选择自己的家园,也可以选择一手或二手的房子,使棚户区改造更加公开透明。
今年年初,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幅提高货币化安置率,为推进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创造条件。此次时间表确定后,河南省将以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对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实施目标管理。(结束)
标题:河南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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