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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济南5月19日电(记者袁军宝)山东省日前发布了《关于深化供方结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为了促进房地产去库存化,支持农民在城市购房,县(市、区)政府可以实行“房票”制度,用宅基地退出补偿来抵消购房价格。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言人耿青海表示,山东将建立一个房地产去库存与房地产用地挂钩的制度,并在房地产存量明显过剩的地区暂停供应新的房地产用地。同时,严禁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建房。

为了支持农民在城市购房,山东省提出农民在城市购买第一套住房时可享受税收补贴、费用减免等优惠待遇,商品房存量较大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费用给予3%-10%的补贴。对自愿退出土地使用权和农房等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价格进行补偿,发放等量的“房票”,并支付其所辖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款。

山东:县域推行“房票”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同时,山东省提出,农民进城定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入分配权保持不变,支持农民依法自愿转移“三权”收入;在城镇落户后,购房农民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标题:山东:县域推行“房票”制度支持农民进城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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