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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8年以来,环境保护部首次进行了内部机构调整。

6月13日,环境保护部向外界通报,2015年2月,中央编办批准环境保护部不再保留污染防治司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而是设立水环境管理司、大气环境管理司和土壤环境管理司。为此,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3月启动。

环境保护部表示,三个环境管理部门成立以来,人员基本调整到位,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根据环境因素设立水、大气和土壤三个分区反映了典型的环境问题取向。这是环境治理从过去的总减排到组织环境质量改善的体现。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所副所长王毅分析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

但是,王毅强调,这只是环保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部分,环保部内部的许多管理办法还需要等待时机进一步理顺。

新设立的三个司的设立、人员和职能已经明确界定

目前,新设立的三个司的编制、人员和职能已经明确界定。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通知,新设立的三个司的主要目的是围绕提高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以水、大气和土壤管理为核心业务,理顺内部职责和业务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环境保护的各项管理职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水环境管理司有20名工作人员,环境保护部已任命原污染防治司副司长李磊为水环境管理司副司长,主持水环境管理司的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官方网站,水环境管理司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国的水环境保护,并有六个内部机构,即办公厅、地表水办公室、饮用水办公室、海洋办公室、固定水源办公室和农村办公室。

大气环境管理司有19人,环境保护部任命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司司长刘为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6月2日,刘以新的身份首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并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度报告》。

根据环境保护部的官方网站,大气环境管理部负责全国空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下设六个机构,即办公厅、大气办公室、区域协调办公室、大气固定源办公室、机动车办公室和噪声办公室。

此外,土壤环境管理司共有14个组织。环境保护部任命原生态环境司副司长邱琦雯为土壤环境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土壤环境管理司工作。

根据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土壤环境管理司主要负责中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下设综合部、土壤部、固体部和化学品部四个机构。

新成立的三个部门将成为环境保护部的核心业务部门

环境保护部表示,根据环境因素设置水、大气、土壤三大分区是新形势下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的重要改革措施,是推进环境管理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在职能方面,内部组织调整实施方案整合了原污染防治处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的职能,并根据环境因素将其划分为三个部门,强化了包括制定环境标准在内的几种管理工具的职能。

"环境标准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工具."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守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内部机构调整实施方案将水、空气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管理相关规范的组织和制定工作交给了新成立的三个司,但这些标准的制定、审查和批准工作仍由科技标准司负责。

环境保护部表示,应理顺农村环境保护、生态补偿、环境信息和评估创建的职责,明确工作分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农村环境保护问题上,原本属于自然生态保护部的秸秆焚烧污染防治职责被分配到大气环境管理部,而原本属于自然生态保护部的“农村土壤污染防治”职责被分配到土壤环境管理部。

今年3月,在国家“两会”环保部新闻发布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曾表示:“水、土壤、大气是三大质量要求明确的环境介质。作为环境保护部的核心业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部的工作目标是围绕改善和提高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梳理业务,强化工作要求,提高工作质量。”

“环境保护部内部机构调整有利于水、大气、土壤污染三大环境领域的准确、专业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的一名官员分析了《21世纪经济报道》的记者。

但王毅强调,内部机构调整并没有解决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环境评价和三同时等各种环境管理工具的内部协调问题,需要进一步的环境保护体制改革。

“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之间仍有一个相互影响的过程。因此,环境保护部需要在今后进行协调和配合,以实现水、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的全面改善。”王毅分析道。

标题:环保部8年来首次调整机构 新设水、大气和土壤3个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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