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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解释]
[更多信息]这一声明被解读为是有利的。公司与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河南省内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并就公司投资建设内黄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达成框架协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约为3.5亿元,由公司全资或控股设立下属项目公司,项目资金来源由公司自筹。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生物质产业的发展。目前,公司拥有许多具有足够发展潜力的生物质发电储备项目,该协议的签署对股价产生了积极影响。(史圣创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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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长青集团:签署3.5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提升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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