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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近日明确要求,如果合伙企业办理跨境投资项目,且资金来源追溯到个人投资,将停止购汇。
同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发表声明,称“停止个人购汇投资”的相关报道不实。
根据该声明,根据现行外汇管理政策,国内个人购买外汇并汇往国外用于经常账户支出的政策没有变化。仍按以下规定办理:个人当年购汇汇出累计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凭本人在银行的有效身份证;如金额超过上述金额,应凭往来账户下交易金额的真实性证明办理。目前,海外投资还没有对国内居民开放。
“市场误读了,个人购汇政策没有改变,”FTZ的一位银行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21世纪经济报道),但上周五他确实收到了外汇局上海分局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海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
根据通知,如果合伙企业的境外直接投资相当于5000万美元以上,企业和银行需事先到外汇局进行面谈。对于2015年7月以后新建立的合作伙伴关系,如果外资金额相当于500万美元以上,也需要提前进行面试和沟通。
通知中个人部分的具体要求是,对于2015年7月以后新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直接投资应“渗透”境内购汇资金,如果最终是由个人出资,则不得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业务。
“在监管方面,主要是担心违规转让个人资产。”一位银行内部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资产管理领域的一些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监管机构之所以关注并严格控制个人海外直接投资,主要是因为目前存在一种灰色的做法,个人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lp)通过odi将人民币资金转出,实际上可能是投资于其他地方,而不是海外直接投资申报的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在上述声明中强调了其政策背景,国内居民境外资本直接投资尚未放开。
早在今年1月,监察部就发布了《关于境外直接投资的通知》,要求境外直接投资在3000万至5000万美元之间。购汇支付后一个月内,企业和经办银行必须接受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核。面试评估;超过5000万美元的,在购汇前必须经外汇局审核。
“正常的外国直接投资是可以做到的,正常的经常项目收支也不会有问题。”一位自由贸易区的银行家说。
标题:上海加强境外直投外汇管理 合伙企业换汇需“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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