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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七一”以来,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大多数矿产品的资源税已由数量定额改为从价,即资源税与资源的市场价格直接挂钩。
从价税减轻了当前矿业企业的负担
据上海证券报6月30日报道,扩大从价计征资源项目的范围是此次税制改革的亮点之一,也是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目前,我国只有煤炭、原油、天然气等6种资源进行了价格评估,还有100多种资源仍在进行数量评估。从7月1日起,铁矿、金矿、铜矿、铝矾土矿、铅锌矿等21个列名资源项目和其他未列名的金属矿山纳入从价税范围,税率范围确定为1%-15%。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从价征收机制实现了资源税收入与资源价格的挂钩,在资源价格上涨时自动增加收入,抑制相关经济领域可能出现的过热。当资源市场较低、矿业价格较低时,可以自动减轻税收负担,减轻企业负担,防止相关矿业“过冷”,对矿业经济的发展起到“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对此,卓创信息分析师张馨心认为,目前,矿产品价格大幅下跌,90%的矿山处于亏损状态。资源税的定量征税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负担,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从价税有利于解决矿产资源税收负担过重的问题,提高国内矿山的竞争力;它能促进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有利于提高矿山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淘汰一批高能耗、低技术含量的企业,抑制矿业产能过剩的现状。
华泰期货研究所的一份报告估计,以铝土矿为例,从价计征的资源税大多在20元/吨左右,从价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税率从3%到9%不等。按照每吨200元的价格基础计算,最高税率为9%时税率为18元/吨,最低税率为3%时税率仅为6元/吨,分别降低10%和70%。
具体适用税率由当地确定
如何通过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来确定税率,这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据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革中,矿产品的税率范围由中央政府统一规定。在此范围内,省人民政府根据改革前后税费转移的原则,根据企业的资源禀赋和承受能力等因素,对主要应税产品的适用税率提出了具体建议,扩大了省政府的税权。
业内人士认为,扩大省级税权有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税收政策,兼顾经济发展与组织财政收入的关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协调和保护各方利益。例如,资源丰富的湖南省在调查计算了资源税项目的税率后,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湖南省资源税拟议税率预审申请》,共起草了20个资源税项目。
据郭进证券分析师贺国文(报价:600109,BUY)称,税制改革需要遵循改革前后税费转移的原则。税费改革全面铺开后,地方政府非法设立收费基金的情况有望得到缓解,如有色金属企业的税收压力可能得到缓解。
"资源税改革将全面推进,五项改革红利将逐步释放."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一是逐步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促进资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规范税费关系,减轻企业不合理负担;三是强化税收调节机制。原则上,对条件好、价格高的资源多征税,对条件差、价格低的资源少征税,对难以开采和综合利用的资源给予税收优惠,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四是充分调动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组织收入,因地制宜,制定精确的政策;第五,统一和规范税制,为资源税改革的立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标题:资源税改革大幕将启 从价计征减轻矿企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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