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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张红彬
记者王立春·刘淼
吉林省是农业大省,是全国重要的粮食产区和商品粮基地,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吉林省进行农村金融综合改革。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发布了《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办法》。今年5月17日,吉林省政府正式发布了《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吉林省参与了全国农村信用社改革、首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业保险试点改革,并推出了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土地收益担保贷款等产品,农村金融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什么农村金融改革和吉林形成了不解之缘?农村金融改革对吉林意味着什么?吉林农村金融改革对全国意味着什么?带着一系列问题,记者走访了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中心支行行长张。
农村金融改革的“常态化”
记者:农村金融改革一直与吉林有关。你认为国务院建立的农业金综合改革试验有什么不同?这种试验从各部委、省委、省政府一直到试验区。
张:农村金融改革已经成为吉林省的常态。农业和农村的当前和未来发展对吉林来说非常重要。除国家战略需要外,吉林省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调整压力。从供给侧结构改革来看,吉林省过去在传统制造业中的优势已经显现出很大的问题,而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最大机遇之一。因此,农村金融改革已成为上述“两个转变”发展的必然之举。
这次农业黄金综合实验的核心是“综合”。这种综合至少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垂直合成。从去年国务院确定吉林为农业金综合改革试验区,到今年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综合试验计划》。吉林省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吉林省农业委员会等41个相关部门联合建立了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联席会议制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向农村金融改革倾斜,加大改革试点的深度和广度。作为改革试点的牵头单位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与吉林省金融办密切合作,共同起草了《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与此同时,农村金融改革直接在相关试点县市实施,并上下衔接。
第二,横向整合各种金融主体。除了一些新的市场主体外,此次农村金融改革的更多项目需要现有信用社、商业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才能全面完成。现有的市场主体涉及不同的主管部门。我们将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制度平台,协调不同主管部门,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出台各种奖惩措施,充分调动不同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从农村金融组织的角度来看,加快建立和完善各种农业金融实体势在必行。区域涉农金融机构的数量、类型和服务能力反映了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此次农村金融改革不仅丰富和拓展了现有涉农金融机构的业务,还涉及到金融仓储公司、农村金融投资公司等许多新型农村金融实体。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提高农村金融市场活力,将为涉农机构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和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第三,多元化金融供给与农业和农村需求紧密结合。这可以从《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九项任务、96项内容和247个工作要点中得到充分体现。农村金融改革必须紧密结合农业和农村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用金融改革的术语来“改革金融”,也不能一味空谈理念和缺乏执行力,更不能把所谓的农村金融改革推向一个方向。其中,一是要调动需求方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内在动力;其次,我们应该能够合理有效地配置金融供给资源;第三,我们应该能够大胆尝试,鼓励创新,以便在财政资源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之间形成一种共生的内在关系。
激活农村资产的价值
记者:在这次农村金融改革中,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与以往的农村金融改革有何不同?
张::从央行职能来看,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将更加灵活有效地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组合,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增加农业、农村、农民信贷供给。一是深入宣传落实宏观审慎评估政策,通过对评估结果良好的金融机构实施优惠存款准备金利率,调动金融机构改善“三农”信贷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积极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提高吉林省支农支持小企业再融资额度,切实加大支农支持小企业再融资力度。在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特别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产权抵押贷款的试点地区,对再融资额度进行倾斜,发挥再融资在信贷供给中的导向作用,降低农村信贷成本;三是增加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的再贴现额度,充分发挥再贴现窗口的作用,优先考虑“三农”领域的再贴现贴现票据,加大对涉农领域再贴现的支持力度;第四,积极落实存款准备金率优惠政策,对支农力度大、效果好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定向RRR减负等存款准备金率优惠政策,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
与以往不同,农村金融改革应以激活和提升农村资产价值为导向,这就要求建立和完善相关资产的交易和流通平台。吉林省现有耕地1.05亿亩,林地1.3亿亩,草地1037万亩,园地102万亩,水利设施用地104万亩,大型农业机械140万台。上述农村资产每年可产生2000多亿元的收入。吉林省农村金融拓展抵押物的潜力巨大,迫切需要丰富全省现有的要素市场和交易平台,使这些资产流动起来,满足金融机构的抵押贷款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将积极引导涉农机构充分利用土地和农业部门现有的产权交易平台,拓展这些平台的业务范围,探索建设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农村产权信息采集平台、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平台、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和农村“信用综合批发市场”。这些平台的建立将有效缓解涉农主体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丰富涉农主体的信用增级手段,降低涉农主体的融资成本。
探索包容性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记者: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在农村信用环境建设和农村普惠金融工作实施方面将采取哪些特殊措施?
张:农村信贷环境建设是中央银行的重要任务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不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发了集收集、整理、加工、汇总、筛选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包含农户基本信息、生产经营信息等200多项指标。现已收集60多万农民信用信息,积极探索“以农村金融机构评估为主体,政府部门参与为辅,农村村委会意见为辅”的农村信用村和农民评估
结合此次农村金融改革,引导辖区内各级人民银行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沟通,形成“政府主导、PBOC主导、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工作模式,有效整合相关政策措施,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各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规划。 稳步推进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大型商业实体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多渠道整合社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评估和共享机制。 积极开展信用信息采集,搭建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农村信用评估,支持互联网从业人员充分利用市场信用信息服务开展业务,为涉农主体提供金融支持。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将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在信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政策支持措施,在资金、技术服务和保险等方面支持信得过农村经济实体,建立信用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和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基层村级组织、涉农金融机构等力量。,并为农民开展各种信用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民提高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在农村普惠金融方面,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将积极支持农村支付服务市场主体多元化发展,在继续发挥主要涉农金融机构主体作用的基础上,鼓励新型涉农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参与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继续加强与银联吉林分行及相关金融机构的业务联系。 推进农村移动支付应用,探索创新移动银行、银联快递等农村支付服务和产品,扩大非现金结算方式的使用范围。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将进一步推进农业取款服务的可持续发展,优化服务网点布局,丰富业务类型,加强农业取款服务网点的功能建设,确保服务网点管理的规范化和规范化,实现农村金融服务的全覆盖,解决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总体而言,吉林省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任重道远。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分行将积极与吉林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农村金融改革为突破口,有效消除“三农”发展面临的深层次体制性和体制性问题,分阶段、分梯度推进改革试点,探索形成可操作性强、可重复性广的普惠性农村金融发展之路。
标题:农村金融改革:为什么是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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