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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江

面对一些所谓的“互联网金融”混乱,监管者和行业,包括投资者和消费者,应该怎么做?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何强最近表示,识别网络金融业的“假”与“坏”是关键,整个网络金融业不应该因为问题平台的出现而“一刀切”。要完善监管体系,明确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需要一定的门槛和资质,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倡导信用体系建设。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互联网金融无法创新

何强认为,网络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发展网络金融可以促进大众创业和创新。然而,我们绝不能在金融领域推动大众创业和创新。

何强指出,一些所谓的p2p平台只是民间融资的一个空壳,它们的商业模式、行为和技术特征与互联网金融关系不大。这些p2p平台有巨大的财务风险。一旦出了问题,老板就跑了,这抹黑了互联网金融,对社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应当通过监管机构的技术资格考试。

何强认为,发展网络金融和发展其他金融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应贯彻有利有弊的原则。对于蚂蚁金服等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良好社会声誉、社会责任和财务风险及亏损的大型机构和公司,我们应该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帮助,促进其规范发展。对于不合格的公司和个人,不得允许他们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三人小组会议应针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建立相应的资格条件,并负责注册和严格执行特许经营。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何强认为,建议加强对p2p领域风险的监管,重点打击庞氏骗局和利用互联网金融的幌子非法集资。

何强表示,监管机构和政府部门在调查和打击非法p2p平台的同时,应防止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业实施“一刀切”的政策。对于真正促进普惠金融、有助于双重创新的互联网金融领域,有必要实施适度监管,并赋予特定业务一定的灵活性和创新性。例如,第三方支付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基础。在过去几年的监管中,央行不仅保持了行业的整体规范,还让空进行了创新,既规范又有活力,因此今天的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蓬勃发展,健康发展。对于少数支付机构来说,问题在于管理不善和未能执行现有的监管规则,而不是现有的监管框架。因此,我们应该继续鼓励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内的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发展,不应该因为p2p问题而全面收紧所有互联网金融业务。防止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发行混乱、管理死亡的现象。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何强表示,在适度监管方面,应该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创新预留多少特定的空空间。在分类监管方面,一些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交叉的、相互包容的。在监理中如何划分和区分监理责任?在协同监管方面,有哪些制度保障和具体措施?在创新监管中,监管应该创新什么,如何创新?我们制定了网络金融监管的原则,要不断完善网络金融监管体系,必须有详细的实施细则。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为了促进网络金融的健康发展,何强认为有必要加强网络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形成网络金融信用体系与监管体系的合力。何强建议,政府应向市场信用报告机构公开居民信息,如公积金、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婚姻状况、水、电、煤、交通违章滞纳金等,并振兴政府数据。在用户的授权下,信用信息服务应该得到更好的发展,让没有信用记录的人能够得到客观的信用评价,及时为有信用的人提供各种互联网金融服务。同时,鼓励地方政府建设和完善地方信用服务平台,鼓励更多城市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信者享受各种便利、不诚信者难以流动的健康环境。

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编辑:姜帅)

标题:互联网金融监管不能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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