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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第十四章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提出要“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消极清单的管理模式”。

“这部分非常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周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的间歇讨论中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没有体制的改革和创新,特别是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就不可能有体制的保障。

在制定和实施清单管理模式的过程中,周提出要做到“三个预防”:一是防止责任清单从权力清单中扣除。责任清单不是根据权力清单生成的,而是根据政府或各政府部门的职能生成的。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部分表现为权力,更多的表现为管理和服务。此外,权力下放的推进会使政府的权力越来越小,而管理和服务的责任也越来越突出。

行政体制改革的三张“清单”

二是防止从审批事项中扣除监管责任。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量审批项目被取消,但行政管辖范围内的监督责任并未取消。“谁负责监督”已成为行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原则,监督也成为行政机关最重要的职责。中央政府一再强调要转变职能,即集中审批,加强监督和服务。

三是防止“有限政府”的概念在某些领域否定“无限监督”的责任。“有限政府”的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审批有限;其次,供应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在一些领域的监管责任是无限的,如生态环境的监管和维护、社会安全和市场秩序等。,政府在任何时候都承担着无限的责任。

(编辑:姜帅)

标题:行政体制改革的三张“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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