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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银行间借贷市场利率放开,借贷双方自行定价。

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放开债券回购和现货债券交易的利率。

1998年,CDB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央行改革了贴现率和再贴现利率的生成机制,放开了贴现率和再贴现利率。

1999年,国债发行开始采用市场竞价的形式;中央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和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行自主利率大额定期存款;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

2000年,外币贷款利率放开:金融机构可以与客户协商确定大额外币存款的利率。

2002年,中国和外资金融机构统一了外币利率管理政策。

2003年,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获准开始邮政储蓄协议贷款,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小额外币存款的利率管理放开,而美元、日元、港币和欧元小额外币存款的利率受到限制。

2004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再次扩大;全面放开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放开2年期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下限,保持上限。

2005年,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放开;债券远期交易正式登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2006年,计划在中国货币市场建立基准利率shibor明确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的相关事宜;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正式启动。

2007年,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开始运行。

2013年7月,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管制完全放开。

2014年11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至1.2倍。

2015年2月,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至1.5倍。

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不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设定浮动上限。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性突破,标志着持续多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了最重要、最艰巨的一步。(周燕)

标题:利率市场化改革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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