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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投资者维权诉讼喜讯不断,投资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然而,仍有大量符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不愿甚至放弃索赔。大部分原因来自于本案法院无意中设置了维权障碍,客观上削弱了投资者维权的积极性。
最明显的一个是缓慢的申请和审判程序。其直接后果是维权案件的一审判决或终审判决无法在诉讼时效前下达,投资者无法根据案件的初步或最终结果及时决定是否参与维权诉求,从而错过了诉讼时效。
目前,地方法院对同类维权案件的判决标准不同,判决结果完全相反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投资者考虑是否参与维权索赔是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受理法院能够有意识地加快立案和审理的进程,并尽力对一些先起诉的案件出具判决结果,相信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局面将会是另一番景象。
虽然社会各界对投资者权益保护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但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投资者需要及时的判断结果,健康的资本市场需要快速有效地开展投资者权益保护诉讼。(作者:广东玉环毛静律师事务所)
标题:投资者更需要及时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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