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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3月14日,

3月11日,随着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临近,中国保监会召开了2016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视频会议,部署了当前和未来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了3条道路、15个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系列活动。中国保监会副主席梁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梁涛指出,加强对保险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是践行监管为民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重点,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信息时代促进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的战略举措,是顺应国际金融和保险发展趋势的现实选择。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把握新形势对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要求,努力提高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保监会: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活动

梁涛强调,要全面推进保险消费者保护,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一是坚持创新理念,加强流程保障,推进服务标准化,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充分凝聚各方力量,提高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二是坚持协调理念,弥补公司主体责任、制度落实、消费者教育等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不足。第三,坚持绿色理念,加强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发挥信用软约束作用。第四,坚持开放理念,努力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推进保险消费者保护的透明监管。第五,坚持共享理念,完善保险产品和服务,推出强有力的消费者保护措施,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险教育,帮助普惠保险发展,增强消费者的购买意识。

保监会: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活动

梁涛要求,今年的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要抓住重点,从思想认识、业务控制、产品开发、人员培训、责任追究等方面全面落实保险公司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主要责任;二是突出重点,坚持通过完善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推进人身保险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完善销售行为规范体系、继续开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亮剑行动来管理理赔难和误导销售;第三,我们必须努力。在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和机制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责任、加强投诉评估、加大问责力度和追溯整改等方式做好投诉处理工作;四是夯实基础,推进服务评估,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纠纷调解,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消费者教育和风险预警的有效性,形成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长效工作机制。

保监会: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活动

会上,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负责同志汇报了2015年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保监会相关部门、中国保险协会、中国保险学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中国保险信息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保险报股份有限公司、各保监局、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总行、各省级分行的负责同志分别在主会场和分会场参加了会议。(证券时报记者曾付斌)

保监会: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活动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保监会:启动“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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