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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刚刚公布了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其中包括:上海市非户籍限制2年至5年;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如果他们再次申请商业贷款以改善生活条件,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显然,上海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就业行为,严格执行限购政策,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根据意见,上海将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具体表现为:增加非上海户籍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房产税或社会保障费的期限,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累计在本市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5年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房需要3年以上才能上市交易。如果交易对象是个人,则应遵循上海的限购政策。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将对交易记录提出限购审查。
同时,提出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意见。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如果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以改善其生活条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假设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过去一年,深圳、上海等地的房价大幅上涨,令人担忧。3月6日,在全国人大上海代表团的开幕式上,上海市委书记韩正表示,住房是一种特殊商品,必须进行调控,但调控必须采取科学的、符合市场的手段。最近,上海不合理和过热的市场情绪推高了房价,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些扰乱房地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该依法严惩。
就在政策出台的前一天,韩在上海市委常委会议上指出,要认真落实中央对全国房地产市场的管理要求,按照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特大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强调控。
一家股份制银行的董事长认为,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总是有自己的节奏;这是一个非常罕见的,真正有区别的住房政策,从冷市场调节热量,从热市场调节热量。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几点意见?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3月25日)召开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顾金山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
长期以来,上海以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为重点,坚持以住房为中心、以市民为中心、以普通商品房为中心的原则,切实把促进住房保障和服务人民安居作为本市住房发展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基本形成了廉租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四位一体征收安置房、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保持了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会议认为,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特别是2016年,我市房地产市场经历了非理性过热,房价形成了加速上涨的趋势。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投资投机性需求的重新抬头、一些企业和员工的违规操作等。这是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十分关心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作为一个非常大的城市,上海像许多国际大都市一样,一直面临着来自人口、交通、环境和住房等共同问题的巨大挑战。特别是住房问题,商品房是一种特殊商品,需要时刻关注,及时发布全面客观的权威信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全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上海将继续坚持全市住房建设管理“两个体系、三个主体、四个结合”的方针,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住房市场体系继续以住房为重点,更加注重支持第一套住房和提高住房需求;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满足本市户籍人口和稳定就业的非居民家庭,保障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引进人才的生活需求;坚持普通商品住房,更加注重中低价住房需求。住房保障制度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市场运作,加快完善各种制度机制,多管齐下,全力以赴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即日起施行。全市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跟踪、分析和判断,及时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共同推进落实。区县政府应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协调和落实本地区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
《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执业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依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统一信息管理系统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防止产权囤积。按照本市证券经纪合同和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制度,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第三方监管体系。加大执法力度,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虚假广告、以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款、过桥贷款、自筹资金、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金融服务。对各种非正式金融机构开展专项整治,为房地产交易提供多种形式的金融业务。
《若干意见》要求严格执行限购政策。增加本市非居民家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障的期限,自购买之日起前3年在本市缴纳2年以上的,调整为购买之日前5年以上缴纳。企业购买的商品房必须上市交易3年以上。交易对象为个人的,按照本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将对交易记录提出限购审查。
《若干意见》强调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对于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如果他们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以改善其生活条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申请贷款时,购房人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约信息将作为失信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特别是多渠道融资人才公寓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人才公寓(出租房屋单元),并出租给员工。新一批共有产权的住房申请将被接受。
根据《若干意见》,上海还将建立统一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增加住房用地供应,增加中小商品住房比重。加快城市旧区旧村改造,努力扩大符合政策的住房困难群体的受益面。
据会上了解,在下一阶段,上海将按照房地产市场发展和特大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始终坚持以三个标准为重点的原则,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相关政策,着眼新目标、新要求,着眼新情况、新问题,从全局把握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努力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系统化的住房供应体系。努力提高住房资源利用效率,支持和满足合理住房需求,不断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让居民共享住房发展成果,为城市创造美好未来。
标题:上海非户籍限购2改5确定 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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