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722字,读完约12分钟

基金经理: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6年4月22日

1个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于2016年4月21日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基金产品概述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全部费用,计入费用后的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2.所列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

3.当期已实现收入是指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的余额,当期利润是当期已实现收入加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报告期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增长率变化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注: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成立后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发布时,日本基金的投资比率已达到基金合约组合中规定的比率。

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介绍

注:1 .上表中基金经理的任免日期是指公司确定的任免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中“证券从业”的含义应符合《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准则、基金合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他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寻求最大利益,而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3公平贸易的特殊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控制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绩效评估等。,通过系统化和手工化的方式,严格控制交易各个环节的公平执行,确保不同投资组合的公平对待,有效防止利益转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规则》,在研究、投资授权与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公平对待所有投资组合,包括公共基金、社保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具体如下: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研究支持: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共享公司研究部门的研究成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在公司研究平台上拥有相同的权限。

投资授权与决策:公司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每个投资组合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完成投资组合管理工作。所有投资组合经理都遵守投资信息屏障系统。

交易执行,公司实行集中交易系统,投资组合的所有投资指令由交易部门统一执行。根据《公司公平交易规则》,交易部门进行现场交易,强行开启恒生交易系统的公平交易程序;场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确保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在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分析和评价方面,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和监督审计部门按照《公司公平交易规则》对公司投资管理的全过程进行持续、动态的监督,进行分析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确保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

本公司对过去四个季度的同方向交易进行了量化分析,计算了溢价率、贡献率、股份优势比等指标,并利用双边90%置信水平在第1、3、5天对交易环节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和利润转移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无当日反向交易较少的交易,单边交易量超过当日证券交易量的5%。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虽然在2015年第四季度,当我们展望未来市场时,我们认为未来市场并不乐观,对投资组合采取了防御性配置,但2016年初的熔丝市场远远超出了我们的预期。市场上大量同质基金形成的“羊群效应”在上下波动时非常惊人,任何理性的边界都会被无情地打破。在此过程中,该基金也无法幸免,其净值最高下跌了22%。在一季度市场暴跌之后,市场风险被完全释放,监管当局被迫全面调整机构利益空因素,如解禁、战略性新兴版本和注册制度。然而,我们对未来的市场趋势并不乐观,债务问题是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个巨大障碍。第一季度一再发生的违约事件表明,这场危机迫在眉睫,如何有效化解这一危机对管理层提出了巨大挑战。尽管宏观经济在第一季度显示出一些局部稳定的迹象,但可持续性需要在第二季度观察。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展望未来市场,我们仍然保持谨慎。美联储一再加息将对全球基金的风险偏好产生重大影响。尽管人民币汇率不太可能大幅贬值,但剧烈波动也将冲击目前脆弱的国内信心。债务问题的解决将对投资者对整个国内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信心产生深远影响,权宜之计可能面临市场的“用脚投票”。基于上述对基本面趋势的悲观预测,我们仍将维持防御配置。但在市场大幅下跌、风险完全释放后,我们将配置风险收益率适当的品种参与市场反弹,如国防工业和业绩持续增长的创业板股票。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股份净值为人民币1.882元。本报告期内,净资产增长率为-12.95%,业绩基准收益率为-9.59%。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没有关于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声明。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的基金组合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5.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国内股票组合

5.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划分的沪港通投资组合

附注:于报告期末,本基金并无持有任何香港联合交易所的投资股份。

5.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注: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债券。

5.5按公允价值占报告期末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债券。

5.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5.8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于报告期末并无持有认股权证。

5.9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0.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5.11.1

2016年2月5日,浙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发来的《关于对浙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采取纠正措施的决定》([2016]4号),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总部及子公司伪造虚假的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文件,并以现金流量支持。对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浩阳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虚拟收购和对索日新能源有限公司的销售,导致公司2013年和2014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实。二.根据浙江国茂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茂新能源”)各股东的实际贷款总额和出资比例,公司2013年底、2014年底和2015年10月向国茂新能源提供的配套资金分别为9487.84万元、12462.18万元和8463万元。然而,近三年来,公司实际向国茂新能源提供的配套资金分别为1.4亿元、1.4亿元和9540万元,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国兴进出口有限公司分别于2013年底、2014年底和2015年10月底。上市公司资金分别为4512.16万元、1537.82万元和1077万元。3.自2013年4月起,公司向关联方国茂新能源提供了1.4亿元人民币的贷款,并已多次展期。公司没有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责令公司进行以下整改:回顾性调整公司2013年和2014年的财务报告并披露。二、收回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的资金,并披露关联方占用的非经营性资金。三.1.4亿元贷款后续展期的详细披露。本基金声明如下:浙江东方集团是浙江省的大型优质国有企业,综合实力突出,基本面良好。根据相关研究,基金判断该处罚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基本建设问题的合规性,如公司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除上述事项外,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人无被监管机构调查的记录,且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或处罚。

5.11.2

基金的前十只股票都是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池中的股票。

5.11.3其他资产的构成

5.11.4报告期末转换期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十大股票限制流通情况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注释中的其他书面描述

由于四舍五入,子项目和总项目之间可能会有尾差。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1基金管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2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交易明细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8供将来参考的文件目录

8.1参考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筹资文件;

2.长盛量化分红策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长盛量化分红策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长生量化分红策略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法律意见;

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和营业执照的批准;

7.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和营业执照的核准。

8.2存储位置

参考文件应存放在基金经理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8.3访问方法

投资者可以在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办公室和/或基金管理人的网站上免费查阅这些文件作为参考。在支付生产成本后,投资者可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以备将来参考。

投资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基金经理长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2666,010-62350088。

网站:csfunds。

长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

标题: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10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