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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4月27日

1.

公告的基本信息

2.

筹资情况

注:1 .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会计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2.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门负责人占基金总份额的人数为0人;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的金额范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网点查询打印交易确认单,或通过基金经理(www.icbccs.com.cn)网站或客服电话(400-811-9999)查询交易确认单。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申购和赎回。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风险警告:

1.该基金过去的业绩不能预测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能保证基金的业绩。

2.基金管理人按照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审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意味着这些基金是作为存款存入银行或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基金经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或保证最低收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

标题:工银瑞信安盈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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