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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附加费分7档发放,在县级可以设立应急公交中心

湖北省的汽车改革什么时候开始?2月14日,从湖北省车辆改革办公室获悉,春节前,17个市州的公交改革方案全部获批,襄阳、十堰、鄂州、黄冈的公交改革已经启动,其他市州将陆续启动。

县级及以下执法车辆可保留70%

根据《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市、州执法部门也应参与公交改革。其中,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纪委(监察)、司法、交通、农业、海关、税务、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林业、食品药品监管、原国家海洋局海监总队、原民航总局公安局、原铁道部公安局等17个部门(系统)保留执法执勤车辆,其他部门不得保留执法执勤车辆。

湖北省市州公车改革启动

根据规划,各部门按原批准的执法执勤车辆数量保留60%的编制基数,县级及以下单位保留70%的编制基数,车辆比例超过90%的单位不予公务交通补贴。

湖北省车辆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必须建立跨部门综合车辆执法平台,集中力量保障17个部门和其他具有执法职能部门的工作需要。

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汽车补贴上涨了1.5倍

市州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什么?据湖北省车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湖北省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四个等级:局级、县级、乡级、科员及以下,而各市州公务交通补贴一般分为七个等级:局级、副厅(局)级、县级、副县(部)级、乡级、副乡(部)级和科员级。

各市(州、直辖市、林区)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支出节约目标确定补贴水平和标准,同一市(州、直辖市、林区)和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市州车改补贴不得高于中央相应级别补贴标准的130%,即局级不高于1690元/月,县级不高于1040元/月,乡级不高于650元/月。

在高山和长路的偏远地区,补贴标准是否有所提高?根据计划,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和边远地区的交通补贴将按有关规定相应提高,但不得高于中央本级补贴标准的150%,即局级不高于1950元/月,县级不高于1200元/月,乡级不高于750元/月。

目前,湖北省有神农架林区、云阳区(原云县)、竹山县、房县等18个市县可以享受这项政策。

可以在县一级建立紧急公共汽车中心

根据方案要求,市委、人大、政府和CPPCC机关可以保留一台保密通信车;市委、人大、政府、CPPCC机关已批准3至5辆应急车辆,其他市委、市政府直属机关原则上每单位批准1辆,少数应急任务较重的单位可批准2辆。

县级党委、人大、政府和CPPCC机关批准了3至4辆应急车辆。各县可以统一设立应急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核定车辆数量,重点保障县级党政机关应急公务用车需求。原则上每个乡镇批准一辆应急车辆,在少数偏远山区、地域大、交通条件差的乡镇,预留车辆总数不超过两辆。

汽车更换后,一些交通不便地区的公务员去农村调查使用汽车是否困难。根据该计划,在一些公共交通服务薄弱或研究和集中公务活动较多的地区,党委和政府可保留少量车辆用于研究和集中公务活动。

湖北省车辆改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州直属党政机关的公交改革有望最早在3月底完成。

标题:湖北省市州公车改革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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