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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宣布,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决定从2016年3月31日起召回部分rav4汽车,共计433,338辆。

公告显示,召回车辆为: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2005年7月21日至2008年11月28日生产的进口rav4车辆,共计13474辆;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了2009年2月6日至2013年7月30日生产的419,864辆rav4汽车。

公告还显示,由于后排座垫金属框架形状不当,此次召回的部分车辆在事故中受到冲击。如果车架与后排座椅安全带发生强烈干涉,座椅安全带可能会损坏,这可能无法约束乘客,从而造成潜在的安全隐患。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在召回范围内免费安装汽车后排座垫金属框架树脂套,消除安全隐患。

丰田汽车在华召回部分RAV4车辆 共计433338辆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快递信件通知相关车主;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委托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快递邮件通知相关车主。同时,经销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车主。,并要求用户将车辆送到最近的一汽丰田经销商处进行检查和维护。用户可以拨打客户服务热线800-810-1210和400-810-1210进行咨询。车主也可以访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了解更多信息。//

标题:丰田汽车在华召回部分RAV4车辆 共计43333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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