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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2月24日电(记者秦)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各市应在2月底前出台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的实施细则和补贴机制,并在3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住房信息平台建设。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2月5日下发的《关于支持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需求,做好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16年2月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网上签约),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在棚户区改造货币化住房信息平台上购买新的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且所购住房是该家庭所购住房中唯一的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可以先购后补。

广西:2月底前出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细则

记者了解到,广西各市将加快出台支持农民工和新市民购房的实施细则,并在3月底前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化住房信息平台建设。同时,要尽快在全地区建立统一的公积金调整平台,将货币化住宅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纳入棚改计划。

同时,广西还将增加农民工经济适用房供应,加强分配和运营管理,完善农民工住房保障服务,通过购买发放租赁补贴和长期租赁等方式筹集一定数量的经济适用房。

标题:广西:2月底前出台农民工等新市民购房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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