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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田小超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心支行积极落实总行集中采购工作部署,建立了以物有所值理念为核心的采购体系,使每一只基金都能发挥最大作用,真正实现了从“少花钱”到“物有所值”的转变,为基层央行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确保资金效益理念的落实,按照分段管理、流程标准化的要求,我行将内部采购工作调整为采购评审和综合绩效两个环节,并注重两个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和规范运作。先后制定了12项内部控制制度和6项监督制度,构建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监督体系。
为了获得物有所值,购买需求必须基于适用性原则。我行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语言和合理要求,并对项目的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进行详细论证。严格控制采购预算,注重采购单价,控制采购数量,尽可能降低采购成本。
在采购评估体系中,我行引入了经济、效率、效益和公平四个标准,选取了储蓄率、人员效率、时间消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五个指标,对采购结果进行合理评估。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包括采购国内产品,支持民族产业进入采购体系。对于拟建项目的采购,不仅要考虑采购成本,还要考虑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成本。通过一系列的创新改革,不仅可以低价买到价格,而且可以用价值和信心买到价格。同时,本行向全行披露各部门的采购计划,并公示采购程序、操作流程、工作职责等。,从而便于干部职工的检查和监督,不断提高业务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诚信、高效、诚信的工作理念也鼓励供应商积极参与中国人民银行的各种采购活动,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充分体现了“阳光采购”的廉洁效益。
据统计,五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市中心支行共完成集中采购项目357个,节约资金3271万元,节约率34%。其中,2014年仅实施了一个建立VoIP集团网络的项目,比上年节约541万元,节约率为51%。这些经验和做法已在全国PBOC系统得到推广。
标题:让每笔采购“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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