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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召开。江西省省长卢新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将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25日在南昌召开。江西省省长卢新社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将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

卢新社表示,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2015年,江西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6723.8亿元,增长9.1%;财政总收入3021.5亿元,增长1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6亿元,增长1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00元,增长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39元,增长10.1%;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1.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4%,比控制目标低1.1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江西省长: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

鲁新社表示,2016年,要激发三驾马车的新动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充分发挥投资增长的关键作用,全省安排大中型建设项目725个,总投资约1.35万亿元,当年投资约3500亿元。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开工建设,兴国至赣县、修水至萍乡等11个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力争高速公路里程超过6000公里。赣深客专、河安九客专、吉永泉等铁路项目开工建设,武九客专江西段和三清山机场竣工。

江西省长: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

鲁新社表示,2016年,江西将为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财政补贴,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探索将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积极做好商品房“去库存化”工作。加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结束)

标题:江西省长:对首次购买城镇住房的农民给予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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