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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2015年普通债券(8期)和2015年特别债券(3期)将于2016年2月17日付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付息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青岛市政府2015年发行的普通债券(共8期),股票代码为“109394”,简称为“青岛1508”,为2015年8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一年付息两次,每期面值100元的债券此次可获利息1.8元。

二.青岛市政府2015年专项债券(三期)股票代码为“109397”,股票简称为“青岛15z3”,是2015年8月17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一年付息两次,每张面值100元的债券此次可获利息1.8元。

三.自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16日,本所停止上述债券的再托管和账户调整。

四.上述债券的付息申报登记日期为2016年2月16日。当日收盘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所有投资者均有权获得利息支付,除息交易将于2016年2月17日进行。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公司的结算准备金账户,证券公司将及时将利息支付资金划入各投资者的资本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27日

标题:关于支付2015年青岛市政府一般债券(八期)等两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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