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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陈翠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原巡视员)  ;  ; 采访整理|洋陈姚萍我是化学工业专家,1979年被分配到公安部消防局管理化学工业防火,然后调到治安管理局管理爆炸物。 1992年2月,我被调到两个地方(枪支危险品管理处),接管了枪支管理业务。 我没想到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虎穴犯保险,暗中查钢珠枪,在不接触这部分员工之前,我对当时社会上非法枪支弹药带来的重大危害的认识不够直观,不深刻,很快,现实给了我刻骨铭心的教训。 事业接手不到一个月,国内就连续发生了三起重大枪支事件:一是1992年3月在北京发生的西直门枪战——2月广东湛江的两名经理在商业纠纷中开枪。 三广东清远的刑警被罪犯枪击受了重伤 这三起枪案性质非常差,影响也非常广泛 1993年4月,国内发生了持枪劫持被送往台湾的大事件,其影响进一步恶化 国务院副总理邹家华要求公安部仔细调查此案。 特别要弄清楚犯罪工具是什么枪,从哪里来的 调查结果表明,涉案工具是钢珠枪 局里非常重视,由我主导成立小组,负责调查钢珠枪的有关情况。 根据大众通报的线索,我和几个同志暗中接触了钢珠枪的生产来源南京 根据搜查,钢珠枪来源于90年代初当地某机构开发的非杀伤性武器 与传统常规武器不同,这把枪的原理是用电打钢球 本来开发钢珠枪的意图是可以制服但不会造成死者,结果不太成功,产品依然有很大的杀伤力,所以这家公司没有被采用 但是,这项技术流失了,有些钢珠枪流入了公司的防卫部门,有些没有想到悄悄地流向了社会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不法分子在当地车站和码头等有组织地销售钢珠枪 为了找到它的源头,我们分成两组去化装买 我和一群同事去车站,假装是从河北来的买家,假装给上司买枪 不法分子很谨慎,一开始拿着玩具枪在附近卖了。 看到我们在那里走了很久,有人上前搭话。 “有钢(珠)枪吗? ”。 他说:“是的,请跟我来。 “我们赶紧跟着他,到了修理厂,他向修理工解释了几句,替修理工带路。 接近最后一所小房子时,有人告诉我想要身份证 这个坏了。 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地址不是河北的。 请不要暴露身份,没有就按。 他们有点警戒。 这时,远处来了一个女人,用当地的方言对着他们大喊大叫,谁“咯咯”地消失了。 我们不擅长说什么,然后知道那个女人来寄信,说不能卖他们的枪,他们是公安。 其实我把警车停得很远,步行来的 也许他们真的太小心了。 在我们没有观察到的地方也陆续配置了人,结果我们被暴露了。 想想看,当时的情况非常危险,那时我们很兴奋,我以为这样就能更确信钢珠枪是从这里流下来的。 至此,找到了钢珠枪的销售来源。 接着,我们几个人在那里转了10多天,拿到了名单。 钢珠枪是从哪里卖的,哪里卖的,基本上都查过了。 这联系了当地的公安部门。 但是,有些人认为钢珠枪是提供给防卫部门的。 如果被正常录用就没有问题了 为了慎重起见,我们把当地公安部门收缴的一些涉案钢珠枪样品带回北京,提交有关部门认真进行了实验 结果表明,10米内,钢珠枪依然伤人。 更何况,持有、采用钢珠枪本身是违法的 所以,钢珠枪决不能流向社会 因此,我们立即以公安部的名义起草并发出了通知。 按照事先明确的销售路线和销售量,全国大规模接收钢珠枪,统一销毁。 我们来到媒体,当场丢下了一些钢球枪。 这向整个社会严肃声明:绝对不能生产、买卖和采用钢珠枪 收缴钢珠枪效果明显:截至1993年底,收缴和销毁了9万多支钢珠枪,检查了国内钢珠枪的生产来源,销售渠道也堵塞了 标本兼治,起草《枪法》的陈姚萍(右)和同事,由于在工作中当时国内枪支管理立法比较落后,加之民间枪支管理比较宽松,钢珠枪的问题刚刚处理完毕,出现了新的情况:从1994年开始民间枪支的生产、销售量急剧增加。 仅1994年我们统计的民枪就有200万支,这个数量惊人 另外,为了追求经济好处,除了大量生产销售枪支,还有开发火药量、杀伤力大的连发枪的制造商。 以前的猎枪每次只能发射一颗子弹。 改良后,连续发射了10发子弹。 另外,由于民间长期保留着土枪,少数民族和部分农村地区有狩猎的习性,因此保存着猎枪和火药枪,也有人将运动中使用的发令枪改造成有杀伤力的枪。 还发现国内有几个“枪支制造专业村”和“专业农家”非法制造枪支。 例如在青海省的某个地方,解放战争时马步芳部的制枪技术被保留在当地,制作了很多普通人 他们可以找几十元的水管组装枪,每瓶广东可以卖1000元以上的钱,这个“发财” 随着这些情况,枪械事件的数量大幅上升:仅1994年就上升了3600多件,比1993年上升了25.9%,1995年比1994年上升了19.5%,其中相当于集体枪械犯罪事件 我去哈尔滨做了调查,当地70%以上的关联枪事件是利用猎枪等民间枪犯罪,大多是正规的持有枪证的枪 在此期间,我们发现,为了从根本上处理枪支多次回收、枪支事件增加等问题,必须修订《枪支管理方法》的有关复印件,从立法保障开始,严格管理枪支,重新惩治与枪支有关的违法犯罪分子。 1994年,局里成立了“枪支管理法起草小组”,我担任副总裁,具体负责事业的起草 同年6月1日,在北京通县(今通州区)的北关环岛发生了犯罪分子拿着小口径步枪抢劫出租车,杀害司机和民警的事件 第二天上午9点,局长告诉了我,时任公安部部长陶馯驹的措辞极为严厉,我感到肩膀的责任比泰山重 考虑到立法程序多、杂、燃眉之急,根据部领导的指示,我们可以先制定《枪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此直接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我们先发出通知,广泛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枪支管理方法》的编辑意见,然后深入海南、黑龙江等地,进行比较调查。 起草小组的成员们夜以继日地努力,《条例》很快被提交国务院 另外,我们起草了《全国收缴枪支弹药,严厉打击枪支犯罪活动的报告书》,得到任新、罗干两位领导人的批准,以通知形式分发给各级公安机关 接下来新华社发表了“通告” 全国统一的大规模枪支弹药收缴行动开始了 这次行动对比了包括钢珠枪、民枪在内的所有枪种,这也是为推进《条例》而准备的 据山东、北京、河北、江苏等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完全统计,3个月内,收缴各类非法枪支近22万支,打掉非法制销售枪弹窝点1505个,收缴违法罪犯1.9万人。 然后,我们委托16家中央级媒体记者在报纸的主要位置和电视台的黄金时间进行报道,在全国掀起了巨大的推广声势 港澳18家主要媒体也进行了报道 新华社记者刘敬怀写的复印件《枪支管理混乱呼吁枪支犯罪激增公安部门加快枪支立法》刊登在《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上,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王汉斌是重要指示 部领导也指示起草小组,着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大大激励了我们。 接着我们将法条细化,继续调查,让国务院法制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工委员会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实际深入,亲身体验枪支的杀伤力,熟悉采用枪支的具体流程,从而感受到立法意图和枪支管理的必要性 经过认真细致的事业,立法事业推进得非常顺利 与《枪支管理方法》相比,《枪支管理法》中比较重要的编纂有以下几点:首先是调整枪支的配置范围 关于民枪,特别是比较编纂了“非专业狩猎者只有18岁以上的公民,每人不得超过2支”的规定 会议的研究中,关于这一点出现了一些争论 有些部门认为猎枪就像锄头和雪头一样是工具,如果好好管理就不是问题,没必要那么振兴大众。 我们以此为理由,当时有近300万支民间枪,但这样迅速发展的话,结果难以想象 认真工作,大家一致同意,不允许非专业猎人购买、持有和采用猎枪 当然,枪支管理并不意味着禁止所有枪支,一刀切,而是需要尊重客观现实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地区需要配备枪。 例如,在牧区,野兔经常破坏草原,狼侵犯羊群。 牧民必须向持枪者求助。 猎场也有枪,但集体保管,不允许携带个体 这些枪数量不多,是生产生活所必需的 因为这个《枪管理法》保存了猎人在狩猎区,牧民可以在牧区申请配置猎枪的规定。 而且,射击比赛运动的专门单位、营业性射击场规定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 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机构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针等 但是,这些机构都必须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关于公务用枪,与以往部分地区的党政干部等可以配备枪的情况不同,“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负责案件搜查任务的检察官、税 国家重要军事工程、金融、仓库、科研等部门的专职守护、押送人员在执行守护、押送任务时需要采用枪的,可以配备公务用枪 ”,一下子把持枪的范围大幅度缩小了 这是最根本的措施 其次是对枪支制造商素质的要求 《枪支管理方法》大致规定:“各种枪除了国家指定的工厂制造和修理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造、修理、组装。” 《枪支管理法》不仅对制造商、销售公司要求特别详细,而且更严格 例如,枪支的销售和制造实行特别许可制度,制造民用枪的公司必须取得相关资格 另外,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的数量进行限度管理 这意味着制造商必须在生产前提交计划报告书,生产后接受公安机关的定期检查,销售给特定法定有采用枪支资格的公司,严格规定不能销售给个人等。 再次是处罚条款 《枪支管理方法》规定的处罚很轻,而且表现非常简略,有点关系到违法行为的解决,公安部门与检察院、法院不一致 《枪支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常详细具体,合作完善,使上述规定切实可行 1996年7月5日,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全票通过了《枪支管理法》 为了知道全票通过的法律很少,我们受到了很大的鼓励,感到很高兴。 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对非法制造、买卖、枪支运输、爆炸物犯罪行为的具体应用法律进行了司法解释。 1997年3月,《刑法》修订,将《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关犯罪行为定为严重违法犯罪,根据不同情节受到重罚 我们也更严格,起草了《公务用枪配置方法》、《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采用规定》等与《枪管理法》配套的一系列规定,部署枪的人员管理也更细化,更严格 例如,不是所有的警察都可以持枪,必须分开工作场所,带枪,接受训练后可以采用枪,有专门的具体规定 以前持有枪证的制作很简单,容易复印 这项法律颁布后,一切都被机器证明,持枪人的所有消息都登记在库中了。 什么时候训练的,得了多少分,调动了,都可以追踪,管理更严格。 另外,关于那些状况可以开枪也有详细的规定,警察开枪后必须立即提交报告书证明具体情况等。 《枪支管理法》具有强大的威慑性和可行性 从此,枪支管理事业有法,可以走上法治的轨道 坚持不懈,枪支管理在“持久战”“枪支管理法”出台后,我们对那个推广的力量特别大 1996年全年,领导对我们说:“报纸每天看,不要在电视上中断 全国各地向公安部发送情报、推广电影,经过我们的剪辑、审查后发送给各媒体播放。 除了《法制日报》、《公安报》等专业报纸,新华社经常发稿,每次各报也转载 然后,我们又在全国展开了大型收枪行动。 很多人热情支持,纷纷拿着手枪,但有些地区不太理解,也有不太愿意的地区 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事业 比如四川甘孜地区一些党政干部的配枪落后,我和部里的同事和省里的同志一起去当地工作。 当时山还没有多少街道,很少有人去那里。 途中,我们看到前面的车掉进了30多米深的山谷里,非常危险。 走之前,我们做好了心理准备。 当地少数民族有使用枪的习惯,可能无法接受。 生气和骂人是可能的。 但是我去发现当地的党政干部比较通情达理 他们说我作为女性同志,从这么远的地方来,路很陡,感情上很感动。 同时,我们仔细观察工作方法 另一方面,向他们说明政策、道理,推广《枪支管理法》和各地的方法 另一方面,这次有记者同行,他们不好意思不合作。 最重要的是,他们明白法律必须人人遵守,枪也迟早会提出来,万一丢了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深入接触后,他们的态度逐渐改变,并坦率地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当地人拿着枪,干部们担心自己的安全问题 特别是搞政法的干部,多解决武器斗类的事件,交给枪后执行公务可能会被报复 我们对他们说:平民枪是非法持有的,必须收缴一切。 也可以请公安部门协助执行公务。 公安干部和警察有枪。 最终打消了他们的顾虑 在这样多的管理下,当地的枪支收缴问题得到了圆满的处理 《枪支管理法》颁布后进行的这次收缴行动成果相当可喜:三个月内全国收缴枪支120万支,打掉非法产销基地800多个,惩治相关枪支犯罪分子6000多人 根据这次枪支的领取情况,总量非常巨大,各地指示公安部应该如何解决 当时的局里考虑到各地的现实,批准销毁大部分枪,有些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枪,比如海外朋友赠送的枪,战斗英雄珍藏的枪,或者少数民族特色的枪等,原所有者如生命般爱护,但法律规定这是 我参加过枪支销毁事业。 其具体过程是首先逐个严格检查枪支,把残存的弹药打扫干净。 这一步特别重要,必须认真。 之后,用火烧枪外的木质壳,把剩下的金属部分送到钢炉变成钢水再利用 弹药的解决要更多复杂,要事先制定方案,严格执行 我参加过北京公安部门的销毁行动,弹药被警察运到特定的地方销毁了 为了安全,一辆车不能装太多弹药,所以其行动出动十几辆大车,开车特别慢 现场必须事先由专职人员负责清扫,保证相关人员不进来 现场后,销毁的弹药代码齐全,配置炸药,所有人撤退到远处的口罩后爆炸 每次销毁弹药一早就走,晚回来,太辛苦了 其次,根据相关枪支犯罪活动快速发展的一些变化,我们侧重于青海、贵州、河北等重点地区的区域性管理 我们在这几个重点地区设立了内保组织,被发现企图运输枪支的不法分子进入这个地区,从此再也不要了。 当地公安部门掌握情况,涉嫌非法生产销售枪支的组织和个人都被瞄准,不再害怕轻举妄动。 公安部专门建立了四支逮捕枪队,逐一调查过去有案底的非法制销售枪窝点,派遣有经验的公安干部一举打掉它们。 最后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进行彻底的管理,积极引导人民走上合法的扶贫之路 在青海省的某个地方,政府开展拉面技术的训练,鼓励当地强大的劳动力出去打工致富等 公安部门建立警务室,设置探头,重点注视交通重要道路,同时发动群众通报,疏散不法分子。 这样建立了长期机制,管理了非法枪支的来源 事实上,《枪支管理法》的颁布对正规枪支制造商的冲击非常大 他们的销售额很大,该法颁布后,国家对制造、销售民用枪的数量进行配额管理,制造商的生产、销售大幅下降 除此之外,这些制造商本身的库存量很大,配置枪支的范围大幅度缩小,枪支市场饱和,没有销售空间,无法继续生产。 有些制造商变成了防暴枪和出口气枪,多家制造商跳槽了。 从国家整体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慷慨出发,加强枪支管理工作非常正确,保证经济建设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 此外,仅在该法律制定之年,全国杀人、抢劫、强奸三类案件中,相关枪支案件比1995年减少6.8%,1997年比1996年减少39.1%,随后逐年减少 陈姚萍(右二)在日本枪支研究所参观世界范围内看,关于枪支管理日本比较严格,同时法律对持枪人开枪的规定极为详细 我国与日方在枪支管理方面有很多合作 例如,请我们多次去日本推广我国法律,日方也提出请求,协助调查非法流入日本的枪支型号、文件等新闻 在美国枪支泛滥,每年发生的枪支事件达数万件,枪支管理形势严峻 理由之一是历史原因,美国的枪支文化根深蒂固第二是美国是世界上最个人持枪的国家,大部分人平均有一枪。 第三,军事利益集团对美国政治的影响非常大 这些使美国的枪支管理总是难以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相比之下,我国的枪支管理事业在国际上评价相当高 作为公安部派遣的国家顾问,参加过几次枪支管理业务的国际会议 会议上,每次都介绍我国的经验,包括推广《枪支管理法》和修订后的《刑法》 出席会议的国家代表都赞同我们的方法 有趣的是,每次会议的饭菜我们几乎吃不下。 各国代表相继就我国枪支管理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野生动物的保护等作用进行了咨询。 陈姚萍(前排左一)参加了在联合国举行的枪支管理研讨会,我国在枪支管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决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上相继出现了模仿枪流入等新情况 我国禁止制造、销售仿冒枪,但有些国家认为是“玩具”,因此相关规定并不严格,也有从海外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我国的仿冒枪 仿造枪没有概念,可能有人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但是,根据中国司法标准,枪口比动能在0.16焦耳/平方厘米以下的是玩具枪,枪口比动能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的是模型 仿生枪远远超出玩具枪的范畴,同时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仿造枪从海外流入个别重点地区,有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销售的,也有被不法分子直接改造成枪从事刑事犯罪活动的,其影响相当差 由于新形势中这种新情况层出不穷,枪支管理事业是“持久战”,不可懈怠 回顾几十年的工作,我国枪支管理事业可以进入法治轨道,受益于各方面的支持和关心 枪支管理工作,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也是我们的责任 我为我们国家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方面取得的成就而骄傲,为自己是千万人民警察的一员而骄傲。 《纵横》年第一期责任:于洋中国文史出版社旗下的《纵横》杂志的产品感谢您关注了本公司官微:中国文史出版社(微信号: wspress1980) 。

标题:要闻:我所亲历的枪支管理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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