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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国家林业局网站发布了《国家林业局和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加强合作,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和发展的通知》。根据通知,2015年12月17日,国家林业局和中国开发银行签署了《关于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重点领域建设和发展的合作协议》。今后,要做好重点林业项目的储备工作,并根据项目的成熟度,组建支持林业发展的开发性金融储备银行,争取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的支持。

林业局和国开行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领域建设

通知要求,开发银行各分行要充分发挥提前规划和融资优势,按照协议要求,参与林业和生态扶贫“十三五”发展规划和重点林业领域规划研究工作,结合当地林业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为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企业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优质工程和重点林业项目,应在信贷政策上倾斜。要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

林业局和国开行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领域建设

各级林业部门和地方开发银行分行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和推动融资主体和融资模式等金融制度创新;探索林权、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项目应收账款质押和林业保险制度,建立林产品储备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国家储备林和林业生态扶贫开发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争取多种货币政策工具、财税和金融优惠政策,降低林业资金成本,探索市场化融资渠道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项目建设,多渠道解决林业资金问题。

林业局和国开行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领域建设

各级林业部门和地方开发银行分行要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开发性金融支持林业发展,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共同加快国家储备林、林业生态扶贫和境外林业资源开发工作。各级林业部门要按照协议要求,加强行业指导,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协助开发银行加强林业融资主体培育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标题:林业局和国开行共同推进国家储备林等领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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