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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昏迷不醒的儿子,谢行唐很无奈。
谢剑南的母亲想尽一切办法救她的儿子。
开发商表示,当事人可以签署退款或让法院判定他们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最近,肇庆市一位68岁的老人谢杏堂非常焦虑。我的儿子谢剑南在两年前的一次车祸中变成了植物人,现在还躺在医院里。过去两年花了150多万元,这对老夫妇还欠着100万元的外债。事故发生前一个多月,我儿子用31万元首付在肇庆某区买了一套房子。现在,我儿子全家的食物都“用完了”,急需这31万元来拯救生命。
当他们向开发商提出退订合同时,开发商说退订合同必须由签字人本人签字。而谢剑南现在是植物人,无法签约。这也引起了争议:植物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吗?该律师昨日表示,很明显,植物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的家人有权与开发商协商取消合同并退款。
广州日报记者肖欢欢通讯员杨铭威
早上6点,68岁的谢杏堂(音译)从医院的硬床上站起来,为儿子擦了擦脸。医院的陪护床太窄了。半夜,他转过身,倒在地上。床太硬了,他睡觉时后背疼。而躺在病床上的儿子仍然没有表情。谢杏堂打破了他的嘴,喂了他一口水。水从他的嘴角流到床上。“他已经在医院躺了快两年了。它基本上是植物人状态。医生说不可能醒来。”谢行唐,面色蜡黄,用双手挠着额前的头发。他现在瘦了,满头银发。陪同她的外甥女说,一年前的谢杏唐还没有现在这么大,一年之内就觉得自己大了五岁。
在一月份的一次车祸中买了一栋房子,然后变成了植物人
谢杏堂没有想到两年前的一场意外车祸让这个贫困家庭更加支离破碎。谢行唐的儿子谢剑南出生于1983年2月。他是肇庆市鼎湖区水坑二居委会的居民。车祸前我在肇庆一家铝合金门窗厂工作。我有两个儿子,一个7岁,另一个4岁。妻子在家照顾两个孩子。虽然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但日子还不够。
2014年2月,谢剑南和妻子看中了肇庆一个叫XX山水的社区。谢剑南从亲戚那里借了10多万元,再加上从父亲的农村宅基地上补偿了10多万元,算是首付。根据购房合同,他购买了小区6号楼801室,建筑面积107.91平方米,使用面积85.31平方米。该商品房价格为4796元/平方米,总房价款为517500元。根据合同,首付款为317,500元,其余200,000元以按揭方式支付,贷款来自中国建设银行鼎湖支行。签署日期为2014年2月21日。
但是厄运接踵而至。2014年4月8日上午9点45分左右,在鼎湖区民乐大道,谢剑南驾驶摩托车从西向东与一名行人相撞。谢剑南立即失去知觉,被一名好心人打了120下,送往医院抢救。
根据肇庆交警支队二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谢剑南驾驶未经定期安全检查的机动车,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不按规范操作,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最终确定谢剑南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另一方不负责任。
据谢剑南的邻居说,谢剑南当时开摩托车开得比较快,他伤害了对手,也伤害了自己。这应该是为了补偿对方的一些医疗费用,但是当对方去他家的时候,家里太穷了,一对老夫妻带着两个孩子,他们渴望食物,所以他们放弃了索赔。
妻子离开了丈夫,这对老夫妇发疯了
根据医院的鉴定,谢剑南在车祸中颅内严重受伤,原发性癫痫导致大脑长时间缺氧,使他成了植物人,短期内很难来苏醒。
起初,谢剑南的妻子能够在广州照顾他,但照顾了他一年后,她无法忍受这种看不到未来的生活。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她带着7岁的儿子离开了谢家,从此消失了。“每天在医院里吃饭睡觉,面对一个整天不能说话的植物人,每天烧钱,我知道这不是一种滋味。”儿媳妇离家出走后,照顾儿子的任务落在了这位70岁的老人身上。现在,他已经在医院照顾他的儿子一年多了。他说他理解儿媳妇的无助。
谢杏堂的家位于鼎湖区的一个偏僻角落,这是一栋有20多年历史的老房子。斑驳的墙壁开始脱落,墙壁是黄色的,像烟一样。
当我走进房子时,记者环顾四周,荒凉的气氛向我袭来。黄色的墙告诉老房子,房子里唯一有价值的东西是一台二手电视机。当记者问到这半年来家里的情况时,甘楚玲感动得流下了眼泪。“日子难过。这家人输了。”她说她的儿子已经花了100多万元在广州看病,他7岁的孙子靠他养活。通常,她的孙子甚至不能吃鸡、鸭和鱼,她感到内疚。
甘楚玲的邻居告诉记者,谢剑南的家庭原本是当地的一个贫困家庭。谢行唐和他的妻子退休前在当地当农民。他们最初在家养了几头猪,想挣更多的零花钱来补贴家用。然而,他们被邻居抱怨气味太大,养猪的收入没有了,整个家庭的生活都失去了。
数百万债务缠身的人迫切需要买房来帮助
经过四五家医院的治疗,谢剑南的病情并没有好转,甚至出现了急剧好转。现在,他正在广州三九脑科医院接受治疗。近日,记者来到医院,看到谢剑南基本昏迷,不能自理,需要帮助排便。因为雇一个护士每月要花4000元,谢杏堂负担不起,而所有这些事情,比如为儿子拉屎倒尿,都是在他七十多岁跑步前后发生的。看着病床上昏迷不醒的儿子,他看起来很无助。“原来是他照顾我,现在是我照顾他。”谢行唐苦笑着说道。
虽然他说他理解儿媳妇的逃跑,但他还是有些生气。儿媳妇的离去意味着整个家庭的重担又落在了他的肩上。偶尔,他会失去控制自己的情绪,拍着儿子的床边大喊“醒醒。”
谢剑南的主治医生告诉记者,谢剑南患有严重的颅内撞击和癫痫,每次都加重病情。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接受了6次手术。他几乎不可能醒来。"一旦停止用药,人们可能会离开。"
谢行唐说,儿子被打成植物人的两年内,他花了150多万元,欠了近100万元的外债,而NCMS的还款率只有20-30%,这只是九牛一毛。现在,在住院一个半月之后,我已经花了15万元,基本上每天花3000元。无奈之下,他不得不在网上发帖寻求帮助。幸运的是,好心的台商和港商看到了他的帖子,给了他十多万元的捐款。“否则,人们可能早就消失了。”
事故发生后,为了帮助谢剑南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谢剑南所在的水坑二小区居委会也出具了证明信。该信称:2014年4月8日,谢剑南驾驶两轮摩托车在民乐大道与行人相撞,造成头部严重受伤。这种情况是真的,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处理好。
2014年9月,谢杏堂致信鼎湖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终止儿子的购房合同,用购房款挽救儿子的生命。他在信中说,谢剑南在购房合同签订后一个多月因交通事故头部受伤,经过及时抢救才保住了性命。由于治疗进展不尽如人意,他被转到广州南方医院治疗,但由于医疗费数额巨大,他不得不回到肇庆当地医院治疗。事故发生五个多月后,谢剑南仍然昏迷不醒,无法自理。
开发商:请双方签字
记者随后去了谢剑南买房子的住宅销售处。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原购房合同是谢剑南本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原则上谢剑南本人不得不签字同意解除购房合同。"如果有一天他醒来,要求购买合同继续有效,我们该怎么办?"但他也表示,鉴于谢剑南的特殊情况,只要注销手续完成,开发商就会同意退款。但是,只有得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同意,才能取消购买合同并退款。
2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一位姓邓的副主任还说,谢建楠的父亲谢行唐曾来交易中心询问此事。“这件事很特殊,我们愿意帮助他尽快把钱拿回来。但我们不能违反相关的工作规则。”
当作者询问取消购买合同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签字时?如果买家变成素食者,他们能灵活些吗?邓副局长说,首先,解除购房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签字。第二,如果买方成为一个蔬菜,必须有一个法院裁决,“买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这一点不能改变。第三,如果合同不能终止,买方剩余的20万元贷款(余额)无法支付,贷款银行或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起诉。
他还说,因为谢剑南的情况比较特殊,他可以在请示上级后做一些特殊的事情。“只要谢剑南的家人申请变更监护人证明,法院就认定谢剑南无民事行为能力。”经开发商同意并提供完整信息后,我们可以立即取消购买合同并退款。
鼎湖区人民法院曾告诉他,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的监护人证书变更,应由当地村委会的居委会指定为谢剑南的父母之一,未经法院批准。判断谢剑南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需要按照程序进行,并须经符合鉴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关鉴定。目前,鼎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谢杏堂的申请。
律师意见:家庭成员可以和开发商协商退款
购房者被打成了菜鸟。家庭成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吗?广州市晟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简郑德昨天表示,民事行为能力是一个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然而,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何将植物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但是,根据我国类似案例的先例,应当依法将植物人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谢剑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所以他的家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要求他退还房价款。
他解释说,根据《民法通则》,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和认定自己的行为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依据。不言而喻的客观事实是,植物人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因为他们已经失去了认知能力。只要医学上有明确的诊断,当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可以直接代表其行使相关权利和其他民事活动,而不必通过宣布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程序获得监护权。
《民法通则》第1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表人。植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要求医院出具植物人鉴定证明,或者申请法院宣告谢剑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谢剑南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为其亲属出具监护证明。作为谢剑南的法定代表人,其亲属可以代表植物人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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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刚买房就成植物人 家人退房救命遇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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