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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玉成记者姚辉

青岛是中国第一个由政府和家庭服务机构为“家仆”建立“两个风险”新模式的城市。据悉,青岛市从事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护理服务、病人护理服务和残疾人护理服务的家政服务人员超过3万人,可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购买这两种保险的家政服务机构可获得50%的财政保费补贴。

青岛市保监局局长龚在接受《中国保险报》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青岛市家庭服务业发展迅速,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青岛每年有20万居民申请家庭服务机构的指定服务。由于家庭服务业工作的特殊性,在进入家庭服务业的过程中存在着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用户面临的风险。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用户将面临因家庭服务员能力不足或疏忽而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风险,这些因用户无意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应予以转移或赔偿。第二,机构面临的风险。在派遣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期间,家仆的过错可能会给居民带来人身伤害和直接的财产损失,服务机构面临用户投诉和索赔的风险。第三,第三方责任风险。家庭服务机构在派遣人员提供服务期间,因家庭佣人的过失造成的人身伤害和直接财产损失,由非服务机构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应转移或赔偿责任。第四,家仆意外人身伤害的风险。目前,家政服务人员的收入相对较低,流动性较高。服务过程中一旦发生人身意外伤害,将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影响,面临意外伤害的风险。「如果在这些风险发生后没有相应的纾缓措施,将会影响家庭佣工的就业积极性,造成社会不和谐。因此,青岛市政府和家庭服务机构率先联合为家庭佣工购买商业综合保险。新模式非常及时和必要。”

青岛:为家政服务员统一办“两险”

龚介绍说,青岛市推出的家政服务人员综合保险政策有很多观点:

享受广泛的商业综合保险补贴。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注册为工商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护理服务、病人护理服务和残疾人护理服务为主要业务的机构,申请保险后可享受一定的补贴。受益人包括与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或中介合同(协议)并报市家庭服务促进会备案的员工(不含经理)。

青岛:为家政服务员统一办“两险”

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应因地制宜。家庭服务业商业综合保险补贴资金从各级就业补贴资金中列支。家政工人基准保险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每年支付一次,基准保险价格为每人每年120元。参加保险实行先付后补的制度。家庭服务机构为员工购买综合商业保险的,注册地的区级财政部门按照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家庭服务机构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60元(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每份保险由市财政补贴30元);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相应的保险补贴由本人承担。

青岛:为家政服务员统一办“两险”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项目是相互联系的。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应支付丧葬补助费、医疗费、住院补助费等。因意外事故造成家政服务人员死亡和伤残的,按保险理赔条款处理。其中,员工制家政服务人员因工作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理赔条款支付赔偿金;在保险期间,保险公司将赔偿雇主和第三方(包括雇主的家庭成员和非雇员)因家政服务期间的疏忽而遭受的人身伤害或直接财产损失。其中,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养老事故责任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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