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4130字,读完约10分钟
从虚假案件管理的手段、特点和薄弱环节来看,税务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应探索实名制,协同推进服务管理,及时跟踪监管,加强税务警察配合办案。
近年来,国家税务稽查部门和公安经济侦查部门先后查处了以农产品和成品油为媒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在这些情况下,一个公司或一个人虚假地指出“点”非法利润。但2015年,一系列以“黄金”为媒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呈现出团伙犯罪和有组织犯罪的特点,虚开趋势明显。从虚假开业案件的手段、特点和薄弱环节来看,税务管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后续税务管理,堵塞税务管理漏洞。
“金券”假公开案件的特点
2015年,税务机关联合查处了一系列以“皮包”公司为载体,以“黄金”为媒介,虚开进项税,大肆虚开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票”案件。以宁夏为例,2015年,宁夏600多家企业参与了“金票”系列虚假开业案件,涉案金额超过30亿元。
犯罪分子利用黄金交易实现票货分离,获得进项税抵扣凭证。也就是说,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交易采用会员制或代理客户制,只有获得会员或代理客户资格,才能从上海黄金交易所购买黄金。犯罪分子在通过各种手段取得代理资格后,通过票货分离的方式获得黄金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即“黄金票”),而黄金则由“地下”黄金冶炼加工厂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低价回收,实现了票货分离。犯罪分子以“金票”为输入,虚开一张名为“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下游企业(称为空空壳企业,第三级),并在取得“金票”后,发给空空壳企业,再发给其下游企业(从上述环节称为使用,第一层是上海黄金交易所;第二层是代理客户,“买入”黄金和“卖出”黄金;第三层空壳企业,“购买”黄金和“出售”煤钢;四楼是售票单元。第二、三层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环节。涉案欺诈企业通过支付3%~4%的手续费获得了黄金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通过向下游票务用户收取9%~9.5%的手续费获取非法利润。
虚假注册以规避风险。根据注册信息,空空壳企业的注册地址集中在住宅区、公寓楼等区域。经税务警察调查人员调查核实,注册地址在空或其他单位工作的大楼内,而且房屋几乎从未租给有关企业,因此注册地址是假的。从人员信息来看,用于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文件是犯罪分子通过网上购物和盗窃获得的。然而,实际的控制者,作为“影子人”,不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并在幕后操纵着“皮包”公司。因此,税务警察调查人员无法找到企业和实际控制人,给案件侦破带来很大困难。
短线操作,大肆造假。宁夏某贸易公司于2012年7月注册成立,同年8月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101万元,员工2人。2012年9月至12月,我收到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25张;2013年3月至11月,我收到7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140张。2012年,发行金额为26万元,纳税金额为4.42万元。2013年,发票金额达到1.03亿元,纳税金额为1754万元。从2014年1月到3月,他提交了一份零申报,2014年4月逃离,2015年1月被政府转变为一个不正常的家庭。经过15个月的实际运行,增值税含税虚开发票总额达到1.2亿元,月平均发票金额达到806万元,非法利润达到600万元至700万元。犯罪分子在短时间内运作,非法获取巨额利润。
帮派犯罪,组织团伙以规避风险。“金票”虚拟链从源头到终端开放,实际控制者主要是南方的一个省,在经济发达的省市注册为黄金交易代理,在钢铁、煤炭、矿产等资源型省市注册成立。空空壳企业开业赚取手续费。各种虚拟企业的实际控制者大多与老乡、亲戚等有关系。,并以微信群、qq群等网络工具为联系手段,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分工严格、运营模式相似的帮派式虚拟开放链。在注册区域的选择上,注册“皮包”公司的目标是多户和松散的监控。在选择居住地时,他们一起租房居住,互相照顾,交流信息,有很强的反调查意识,防范风险。
会计师的“违约”有助于虚假开户。空这个所谓的开壳企业财务负责人“只扮演”了“收票人”的角色,不从事会计处理,而幕后的“影子人”则被电话和微信所控制。会计人员看不到法定代表人、办公场所、同事、会计处理等异常现象,会计不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反而为虚假开业提供了便利。一些虚假会计公司已经辞职或被解聘,但税务登记信息没有改变。会计师辞职、解聘后,企业虚开发票等涉税事项由不确定人员处理。由于会计失去了它的功能,当税务警察调查人员找不到企业或实际控制人时,会计作为一条重要的突破线索就被打断了。
税收管理中的问题
登记简化后,难以深入合法性审查。登记制度改革前,必须按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场所证明,进行税务登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后,申请人在企业注册时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并向“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经审核后,注册部门将直接签发载有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便捷的登记制度给纳税人带来了实际的便利,是促进分权和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措施。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数据的审计仅限于对数据完整性的审计,而对数据合法性的审计程序缺失,导致作为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身份文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丢失。在涉税业务过程中,税务机关凭《发票领取申请表》申请领取发票,对持票人身份及与收票单位关系的核实也是一种手续,甚至不经过任何审核。合法性审查程序的缺乏被恶意犯罪分子以简单和不熟练的犯罪手段欺诈性地利用,如虚假地址和虚假身份登记。
税收监管滞后,不能及时发现异常。近年来,国家税务检查、征管、物资和劳动部门初步建立了某些行业的数据分析机制,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防范措施分散且滞后,重工业轻于商业,而大工业轻于小工业,因此没有科学完整的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例如,一家贸易公司从海南“购买”煤炭和钢材,这显然是不正常的,但却成功地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大多数虚拟企业收到的门票数量从每月25张飙升至75张、100张和140张,并在同一个月全额发行,有些甚至飙升至900多张;煤炭从上海、江苏、云南、北京等省市的非产煤区“购买”,然后“出售”给内蒙古和宁夏。税务登记方面,四家贸易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相同,税务登记信息显示财务负责人的姓名为“付某某”和“付某某”;个体会计师是40多家贸易公司的财务领导者。
职责分工不清,后续管理薄弱。在行政审批改革之前,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发票增量审核、日常入户检查等环节都需要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审核,税源管理部门规定了审核的内容和方法,职责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及时发现一个地址多张照片、假地址等异常现象,并采取相应的对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取消了现场核查,强调后续管理,但后续管理措施规定模糊。基层税源管理部门的管理者已经失去了原有的职能定位,承担了被动的应对和临时性的工作,如催报催办、检查其他部门推送的异常信息等。,主动寻找分析和管理风险点的规定和职责不明确,主动性不高。直到2015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才出台了一份文件,明确了应对增值税发票税收风险的对策。管理层跟进不及时,导致期间虚假上升。
加强后续税收管理措施
笔者认为,针对“金券”案暴露出的问题,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后续税收管理措施,堵塞税收管理漏洞。
探索实名制。简单的操作方式,如用假身份注册,给税源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注册过程中存在漏洞,很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在注册过程中,我们将探索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税务代理人、中介代理人等关键人员进行拍照,收集身份信息,注册真实姓名。活动结束后,到公安等部门核实法定代表人是否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收集个人信息,登记真实姓名,出示相关证件和委托文件。办理网上涉税事宜,向纳税人发送审核信息,只有审核通过才能办理涉税事宜。第一次收票或申请增加发票时,进行现场核实,并要求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到场核实场地和人员身份。与财务部门沟通,要求财务部门根据会计法律法规对有问题的财务人员实施必要的处罚。这样,一方面从源头堵住了漏洞,另一方面减少了税务机关因管理漏洞带来的执法风险。
服务管理的协同推广。目前,阳光税务服务是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而开展的,所有管理环节都是在纳税人申请后快速备案审批,这确实方便了纳税人,但也遭到了恶意犯罪分子的利用。在做好税务服务为民服务的同时,管理服务也要跟进到位。当务之急是理顺、明确和细化各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谁主管、如何管理,实现发布与管理相结合,加强事后监管,跟进税收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
加快管理监控的后续工作。整合征管、物资与劳务、所得税、进出口、大型企业,特别是现有预警监控和分析资源,赋予稽查部门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系统的查询权限。针对分析预警的不足,应尽快建立煤炭、成品油等敏感、弱势重点行业的监测分析机制,推动建立一个覆盖全过程的科学完整的大数据预警监测分析平台,充分匹配和加强专业分析人才,防止虚假发票的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系统升级版实施后,汉字被纳入比对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改变商品名称来遏制虚开。但是,虚假开业手段是不断变化和更新的,因此应及时跟进监控、分析和预警措施,税源管理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监控和分析可疑线索后及时采取措施。
加强税务警察办案合作。处理涉税虚假披露案件,需要税务和公安双方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促进案件侦破。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承办的经济案件很多,但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稍显不足。以宁夏为例,假开业企业被发现后,逃销户的比例占假开业疑似户数的99%。经过税务稽查部门的努力,他们获得了企业购买“黄金”、出售“煤炭”和返还资金等证据。然而,由于实际控制人身份不明,公安经济侦查力量相对较弱,这使得涉案企业脱逃和撤销的线索挖掘得很深,涉及到案件。当上游未确定虚假开通时,很难定性地处理票务用户,也无法威慑虚假开通企业和票务用户。应研究建立驻中国警察税务联络机制,探索建立税务警察机构,使警察人员相对固定,加强警察办案的支持和保障。要及时与公安经济侦查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宁夏国税局稽查局
标题:“黄金票”大案暴露税收管理漏洞
地址:http://www.jt3b.com/jhxw/45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