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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STCN)4月6日

证券时报记者陆

日后,除八达通外,其他由香港电讯公司及购物网络发行的具有预付储值功能的支付工具,如使用卡或网上簿记功能进行增值、储值、支付及其他交易,将受到监管。

香港金融管理局日前举行记者会,表示根据去年11月中生效的《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规例》,HKMA将给予营办商一年过渡期,营办商须于今年11月13日后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的牌照,才可继续经营。

香港金融管理局高级助理总裁李大志表示,该局监管的重点之一是确保经营机构为客户预付款项作出合理安排。香港金融管理局预计将在今年第三和第四季度分批发放储值支付工具许可证。

香港金融管理局表示,今年2月已向许可证申请人发出初步监管要求,第三方专业人士将独立评估申请人,相关监管指引将于今年陆续出台。据报,有超过20间机构拟向香港金融管理局申请储值支付工具牌照,其中近七成已发行储值支付工具。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香港拟加强对储值支付工具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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