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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5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筹资

注:(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投资研究部负责人持有的基金股份总数范围为0;

(二)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总数在0至10万股(含)之间;

(3)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申请认购,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在认购开始公告中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始赎回,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应当在赎回开始公告中明确。

申购、赎回开始时间确定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申购、赎回开始日前,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赎回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和最低收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因此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0日

标题:安信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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