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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初步统计,2016年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加了3.42万亿元,分别比上个月和去年同期增加了1.61万亿元和1.37万亿元。当月,对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增加了2.5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万亿元。
北京——16日,央行公布了2016年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统计数据报告。据初步统计,2016年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加了3.42万亿元,分别比上个月和去年同期增加了1.61万亿元和1.3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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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2016年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加了3.42万亿元,分别比上个月和去年同期增加了1.61万亿元和1.37万亿元。其中,当月发放给实体经济的人民币贷款增加2.54万亿元,同比增长1.07万亿元;向实体经济发放的外币贷款减少1727亿元,同比增加1939亿元;委托贷款增加2175亿元,同比增加1343亿元;信托贷款增加55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00亿元;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1326亿元,同比增加620亿元;公司债券融资净额4547亿元,同比增长2679亿元;非金融企业内资股融资1469亿元,同比增长943亿元。
注1:社会融资规模是指实体经济(国内非金融企业和家庭,下同)从金融系统获得的资金。其中,增量指数是指一定时期(月、季或年)内获得的资金量,而股票指数是指一定时期(月、季或年)结束时获得的资金余额。
注2: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中国政府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3:社会融资规模内的境内外货币贷款是指实体经济在一定时期内从金融系统获得的人民币和外币贷款,不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和境外贷款。
注4:自2015年1月起,委托贷款统计体系进行了调整,委托贷款分为现金管理下的委托贷款和一般委托贷款。社会融资规模的委托贷款仅包括企业、机构、个人等客户提供的一般委托贷款,由金融机构(即贷款人或受托人)根据客户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向国内实体经济发放、监管和使用。
注5:本期数据为初步统计,本月与上月及去年同期数据为可比数据。
标题:1月社会融资规模增量3.42万亿 同比多1.37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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