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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广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为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平衡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广东省财政重点优化制度设计,建立以“三环一通报”为主体的财政执行管理考核体系,即建立市县财政综合支出考核与转移支付挂钩。 国库资金存量与增量调度挂钩,省级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资金安排挂钩,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机制,督促各方加快支出进度。

广东省财政建立“三挂钩一通报”机制 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均衡性

一是建立市县财政综合支出考核和转移支付挂钩制度。市县财政综合支出考核分为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和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考核。其中,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将比较各市县从省财政厅开始上报支出进度的当月到年底的实际支出进度,计算月度执行率,然后对年度平均执行率进行平均,评估各市县年度平均执行率是否达标。达不到标准的市县应适当扣减当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评估的重点是各市县财政存量资金在前一年的支出(或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是否超标,是否所有的财政存量资金都要收回,各市县财政存量资金的规模是否比上一年(月度)有所下降。具体标准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控制比例和资金范围确定。市县财政存量资金超过部分资金控制线的,由省财政解决。

广东省财政建立“三挂钩一通报”机制 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均衡性

二、建立存量资金和增量调度制度。每年2月起,省级财政部门应在每月10日后,根据本年度下达给下级财政的增量资金预算额,综合考虑省级和市县国库资金存量,按月汇总办理增量补贴调度。其中,对于上月国库担保水平低于或等于合理水平(1.5倍)的市县,已发放的增量资金应全额拨付(统计时间为当月10日),对于上月国库担保水平高于合理水平(1.5倍)的市县,调度资金暂不拨付。

广东省财政建立“三挂钩一通报”机制 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均衡性

三、建立省级部门综合支出考核与财政安排挂钩制度。省级部门综合支出考核分为预算支出进度考核和部门存量资金考核。其中,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的重点是省级部门资金年平均执行率是否达标,部门负责人的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按预算法规定的时限发放,其他专项资金年平均执行率是否达标。考核达不到标准的按照一定比例拨付资金,不予下达收回预算或减少下一年度预算。省级部门存量资金考核重点是省级部门当前结转额度是否达标(不超过当前项目预算的5%),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是否低于上年。考核不合格的,按超额部分的一定比例收回预算。

广东省财政建立“三挂钩一通报”机制 提高预算执行时效性均衡性

四、建立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结果按月向市县财政部门公布,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月度单项或多项考核指标执行率低于相应比例的地区财政部门,在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写出情况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省财政厅。在每月2项以上指标执行率低于相应比例的地区,地方财政部门负责同志应在考核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到省财政厅当面向分管部门领导解释。年度考核结果将于次年年初向市县财政部门公布,并抄送当地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年终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地区财政部门应写出情况说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省财政厅,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向省财政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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