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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6年第3号公告,鼓励境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取消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限额。这项新规定扩大了外国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范围,并进一步放宽了配额限制。
工业研究分析师郭和何向《中国经济时报》表示,央行鼓励中长期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这将主要投资于利率债券,这将有助于提高中国国债二级市场未来的流动性。与海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仍有一定优势,人民币中长期仍有升值潜力,促进海外机构参与将有助于平衡国际资本流动。但是,在短期内,受中国资本管制尚未完全放开等因素的影响,以及国外对中国未来经济的担忧,短期内可能会限制大量海外资金流入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因此短期内对债券市场的影响预计不大。
他们认为,海外机构参与度较低,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速度与市场实际需求存在差距,这使得中国进一步放开海外机构投资者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势在必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月,海外机构债券托管总额为5838.58亿元,仅占债券托管总额的1.19%,海外机构参与中国债券市场的程度很低。与此同时,最近几个月,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金额基本上主要有所减少;特别是2016年1月,海外机构实现了历史上最大的月度减持,月度减持651亿元。总体而言,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债券市场的速度与实际市场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根据兴业银行的观察和统计,海外机构债券托管金额的变化与央行外汇账户的变化相对同步。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在外汇账户大幅减少的月份,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金额基本上会出现负增长。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外汇持续贬值与人民币贬值预期密切相关。
从近几年来看,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一个逐步自由化的过程,这不仅表现在投资者范围的逐步扩大,还表现在配额约束的逐步放松。2010年《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银行等三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境外机构可以在批准的额度内从事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投资业务。随后,2015年7月17日,相关公告允许境外机构、主权基金等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再接受审查和配额限制。然而,这份“公告”提到鼓励海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取消了限额。中央银行在公告中特别提到,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养老基金等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因此,可以说现阶段各类海外机构的准入已经基本放开。
工业研究分析师认为,新规定将有助于提高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未来,进入国内债券市场的海外基金将主要是中长期机构投资者,他们对风险的偏好相对较低,投资期限相对较长。在叠加的经济衰退周期中,信贷风险通常会上升。预计海外机构将主要投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等利率债券。此外,进一步扩大国债担保品的应用,完善国债二级市场的市场化机制,将有助于提高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央行将在相关方面采取行动。
此外,新法规将有助于平衡国际资本流动。央行这次鼓励的是“中长期”投资者,他们比交易员更关心当前的债券收益率。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债券市场收益率仍具有一定优势。以中国和美国的10年期国债为例,两国之间的利差仍在80个基点左右。人民币中长期仍有升值潜力,中国债券对海外中长期投资者仍有吸引力。如果这部分资金将来进入,将有助于平衡国际资本流动。
标题:央行新规对债市短期影响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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